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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商贸服务业项目优惠政策

邱县商贸服务业项目优惠政策

1.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园区项目、专业市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星级酒店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且地产不对外销售的,按照“招、拍、挂”程序供应土地,实行“一事一议”,扶持企业发展。

2.符合上述条件的物流园区、专业市场、星级酒店项目,在建设期间及建成运营后县权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前三年全免,期满后按政策下限收取。所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县级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返还,后两年减半返还,扶持企业发展。

3.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物流园区、专业市场、星级酒店项目,水电费用在县权限范围内按政策下限收取。

4.鼓励投资高层房地产项目,11层(含11层)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17层(含17层)以上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