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优惠
①工业用地由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供地、统一管理。对一般性工业项目可采取基本地价(每亩4万元左右)取得土地使用权。
②租用土地办厂,每亩年租金不超过800元。
③属高新技术产业或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议”办法,缓交征地费和租金。
④投资者使用闲置的厂房(区)可直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更加优惠
2、税收优惠
①资本注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建设期内所用贷款,由财政给予利息50%的贴息支持。
②对高新技术项目,企业建成后,三年内用企业形成的同级财政所得部分的50%支持企业。
③对县域经济具有拉动作用的项目经双方协商,税收的同级财政所得可以采取减、免政策(即“一事一议”政策)。所得部分由同级财政返还。
3、其它优惠
①凡来我县投资的企业,由我方实行“一条龙”服务统一跑办各种手续,保证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办结,各种费用免收或从低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进厂,并提供金融支持。
②工业区实行“双回路”供电,执行大工业用电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