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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之城”必须突出一个“严”字

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生态之城”,目的是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态之城”并非易事,难就难在环境治理上。我们看到,在实施号称“最严厉环保法”的情势下,仍有人指望靠偷排来增加企业效益、用牺牲环境来换取地方经济的发展,致使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有鉴于此,建设“生态之城”必须突出一个“严”字,严格依法办事,进行标本兼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迈得更快、更顺畅。

要通过算好“四笔账”,为从严治理扫清思想障碍。现在阻碍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有人不能很好地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存在片面性、盲目性和短视性,使“严”字落不到实处。为扭转这种局面,各级必须注重算好“四笔账”:算好大账,处理好个别污染企业与地方经济社会长治久安的关系,决不能因小失大;算好长远账,妥善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把着眼点放到可持续发展上,决不能寅吃卯粮;算好整体账,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决不能急功近利;算好综合账,在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上,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决不能顾此失彼。把这“四笔账”琢磨明白了、算清楚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才能底气十足。有了底气,自然就会做到“严”字当头,把各项治理措施硬起来。

要通过规划“五种生态区”,把从严的红线划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域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具体到我市,应着力规划好“五种生态区”:集约经济开发区,主要包括全市各工业开发区,区内要形成由清洁生产企业组成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区,主要包括优质粮棉区、生态渔业区、生态畜牧区、绿色蔬菜区、绿色果品区等,区内要形成一批绿色特色产品,并通过建立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自然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南大港湿地、海兴县小山、杨埕水库、大浪淀水库、白洋淀等区域,区内要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稳定生态系统结构,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控制开发区,包括自然生态保护区、高效生态农业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沿海岸线堤坡区等,区内严禁发展工业项目;城乡一体化发展区,包括县城和一些重点镇,区内要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商贸园区、居民社区、自然风景区,促进企业服务、居住相对集中,建成适宜创业和人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区。“五种生态区”一旦划定,就视为生态红线,谁也不能随意越过。

要通过制定“六项制度”,为从严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建立宣传教育制度,让建设生态文明的目的、意义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把维护生态环境变成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建立汇报研究制度,各级应定期听取生态建设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巡查制度,把问题尽量发现和解决在萌芽阶段;建立警示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终身追责;建立考核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之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生态之城”的前景是美好的,只要各级坚持“严”字当头,以“抓铁有痕”的气魄,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就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活生产环境,造福于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