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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7〕183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县域电子

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

《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促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引导。一是充分对接和争取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出台本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创建示范基地、培育示范企业、招商选资、企业转型、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全方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二是陵水县政府每年应确保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农村淘宝专项资金及不少于1000万的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资金扶持方面予以保障。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最大限度释放宣传效应。积极宣传推介我县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条件、政策环境和知名电商企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各种媒体渠道营造发展电商的浓厚舆论氛围。为村民特别是贫困地区普及电商知识,宣传服务站的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发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力。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装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省驻陵单位,各人民团体。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