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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我区2017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017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8 月17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 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龙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里统一部署,配合执行市里全面清理任务,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职业资格认证事项以及社会团体的收费情况,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依法依规规范我区权责清单。以“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权职责,对已建立的“权责清单”进行清理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促进政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推进行政权项下放。按照管理职能“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则,全力推进行政权力承接与下放工作,真正做到“接得住,放得下”。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全面公开、调整公共事项目录,简化整合项目行政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审查细则,完善审批监管机制,突出公共服务监管重点。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发改委、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二、优化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内涵,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健全并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关,通过跟踪调查、考核等措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执行情况开展评估。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形成与决策机制相衔接的检查机制,强化提升重大决策的执行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通过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记录制度和决策部门信息追踪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人目录管理,探讨主要决策者引咎辞职制。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优势,对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合同文书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龙华”建设。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强化对在任领导干部的岗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领导干部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全年要开展2 次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严格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和法律知识测试,创新考试形式,及时更新测试题库内容,加强对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的指导和监督。使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真正起到以考促学、以考督学、以考查学的作用。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作用,明确各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考核评议、查处重大执法过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区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和质询。真诚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整改。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建设,推动网络问政制度化。活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龙华之窗”、“椰城纠风热线”、“12345”热线、“网络问政”、《亮见》电视问政活动等渠道倾听舆情,了解民生,接受群众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懒政行为进行监督整改,促进政风行风转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服务中心、区效能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必须按要求依托权责清单,科学细化至抽查事项的子项。将完善后的“一单两库”录入双随机系统,并对外公示。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发改委、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需经取得行政执法证才能上岗执法,严格禁止合同工、临时工行使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手段、方式和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上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机制,深化“公安+城管+N”综合执法改革,提升综合执法的科学性、高效性。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市政市容委、龙华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

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五、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在工作中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落实《海口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应诉机制,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大调解力度,把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执法各阶段,促使疑难复杂案件在诉讼前、开庭前通过行政调解得到有效解决,减少诉讼风险。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持续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让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提高群众对法律公信力和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基层自治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六、建设高素质法制队伍,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保障。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政府及职能单位法律人才数据库,通过理论培训、部门交流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任用政府法制工作人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作用。保障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着力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定期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指导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认真开展迎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对照考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加大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区效能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12 月31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