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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海口市龙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管理制度等三个制度等14 件规范性文件的 决 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口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审议,现决定废止《海口市龙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制度等三个制度》等14件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月17日“放管服”清理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次清理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017 年4 月1 日

附件1-2: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