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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函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

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函

琼工信原函〔2017〕97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和省领导的批示要求,近期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请各市县人民政府认真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全省“多规合一”要求,负责对辖区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填报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表,并于10月31日前将本市县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表报送省工信厅,并抄送省安全监管局。有搬迁需求的市县及时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报送省工信厅,并抄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等省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与上级机构紧密对接,全力支持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此函。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2.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统计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列表:

20170925办公厅三处转文【2017】10578号.pdf

20170925城镇人口密度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表2.xls

市科工信局-张朋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