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建议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2日-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省科技厅。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第三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建议推荐人选名单.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21日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
邮编:5702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建议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2日-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省科技厅。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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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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