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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6〕204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加强地名文化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公室:

《陵水黎族自治县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2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弘扬先进地名文化,促进我县地名文化繁荣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规范地名管理、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我县实际,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发各类地名文化产品,提高全社会对地名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使我县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新时期我县地名文化繁荣发展,为传承和发展陵水历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开展地名文化资源调查。地名普查中要注重地名文化信息调查,全面、系统地普查各类地名及其属性信息,既要调查现有地名,也要调查已消失不用的地名;查清地名的拼音、读音、位置等基本信息,详细收集地名的渊源、沿革、含义等文化信息。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普查形成的地名文化资料,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的优势,结合地名普查实践深化地名文化理论研究,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按照《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进一步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评价、鉴定、确认标准,制定保护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中仍在使用的地名,除因行政区划调整等特殊原因确需更名的外,禁止更名;已不使用的地名,要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等措施加强保护和利用。

坚持优秀地名文化传承。处理好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命名更名的关系,在编制地名规划和开展地名命名更名时,充分挖掘人文历史资源,优先使用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的地名,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新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加强地名文化宣传。积极支持引导地名文化产品和产业发展,通过图书、电视、互联网等多种载体,不断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搭建地名文化活动平台,开展地名文化展览、征文、知识竞赛、视频征集等文化活动。

三、工作内容

加强新生地名文化建设。加强新生地名命名管理,遵循地名命名更名制度,处理好地名保护与命名更名的关系,在继承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基础上,提升新生地名文化内涵,推进地名文化创新发展。

开展地名文化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地名文化活动内容,开展地名文化图片展、地名文化征文、地名故事征集、优秀地名认定、历史地名评定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地名文化服务。

四、实施步骤

此次地名文化保护工作自2016年6月开始至2017年6月结束,分四个步骤实施。

工作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地名文化保护工作。

2、通过陵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等资料,梳理出有历史价值意义的老地名。

3、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我县“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地名故事”征集活动。

评估论证阶段

1、通过专家及新闻媒体对征集的老地名进行评议,甄选出200个老地名作为我县“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候选名单。

2、组织专家、群众代表对200个候选老地名进行论证,评选出50个我县“最具文化遗产价值的老地名”、10个“经典地名故事”。

3、通过媒体发布有史料可考的地名故事。

4、对我县“经典地名故事”,组织有关媒体进行专门采访,形成图文并茂的材料在媒体刊登。

汇集整理阶段

1.对老地名、地名故事进行整理,制作展板或整理成册出版。

2.收集各类反映老地名的图片资料。

成果推进阶段

1、为编辑出版《海南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提供素材。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地名文化宣传。拍摄地名故事系列专题片或短篇影视作品,提升我县地名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地名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地名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地名文化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地名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格局。宣传部门要加强地名保护的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地名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文体部门要共同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编制、认定和地名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就地名问题征求民政部门意见。旅游、交通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共同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广泛宣传报道,大力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深入社区、学校等地积极传播普及地名文化知识,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地名文化保护的良好局面。对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地名要采取拍摄影像作品、开展文化讲座、社会评选地名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和推广。

健全保护制度,科学管理地名文化遗产。创新地名文化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加强地名文化发展制度建设,构建地名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地名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支持地名文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度环境。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