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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19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总结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有关方面学习借鉴,拟组织筛选PPP项目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范围

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2000年以来投入运营或已签约在建的PPP项目。优先考虑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兼顾项目的行业和地域分布。

实施方式

项目实施方式应具有代表性。优先考虑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等模式的项目。鼓励推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进行模式创新的PPP项目。

质量要求

项目应操作规范,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并在项目方案策划、交易结构设计、社会资本选择、投资回报创新、融资模式优化、项目风险规避、绩效评价实施等至少某一方面具有参考示范价值,适于向社会公开推广。

二、组织方式

为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创新性及可推广性,有关项目典型案例要通过发展改革系统推荐和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本地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原则上各地报送案例项目不少于5个。

欢迎相关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咨询机构、项目实施单位、行业协会等积极推荐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项目。

三、材料要求

项目材料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批13个项目典型案例,篇幅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左右,内容真实、层次清晰、数据准确、观点明确。材料提纲参考如下: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背景和进展,社会资本方概况,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情况,承担PPP实施方案编制和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情况。

运作模式

包括具体模式、实施流程、资金筹措、回报机制、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等内容。

借鉴价值

包括项目推动中的难点、创新点和重要经验等内容。

四、筛选与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筛选,挑选出若干个典型项目。典型项目有关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PPP专栏”正式发布,同时编辑出版《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汇编》,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报送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请社会资本方、咨询机构等单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由协会汇总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联系方式:刘捷,010-88653360,huiyuanbu1005@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0层。

邮编:10004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