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推广菠萝优良品种,促进我市菠萝品种结构优化升级和标准化生产,推动菠萝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 “调精、调优、调高”的原则,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农民或种植户意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及引导作用,因地制宜,优先扶持推广一批适合万宁的优良菠萝品种,优化菠萝品种结构,建设一批质量高、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菠萝核心示范基地,提高菠萝市场竞争力,促进菠萝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2017-2018年,按照绿色生态标准化种植方式,提升传统巴厘菠萝品种品质,推广种植菠萝优良品种10000亩,其中2017年3000亩,2018年7000亩。建设一批优良菠萝品种核心示范基地和育苗基地,不断推进菠萝生产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实现安全高效生产,力争调优后的菠萝产值由原来的6000元/亩达到13000元/亩,全市菠萝产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三、推广菠萝优良新品种

主要推广菠萝优良新品种有金菠萝、台农16号、台农17号。

四、主要任务及补贴标准

支持建设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

2017-2018年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在龙滚镇、山根镇建设3000亩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其中2017年建设800亩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2018年建设2200亩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由市农业局制定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采取“企业+合作社”模式,实行统一肥料供应、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害防治、统一订单收购的标准化种植模式,促进菠萝产业提质增效。

补贴标准:共补贴3000亩,2017-2018年对在龙滚镇、山根镇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种植菠萝优良新品种且实行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给予每亩补贴1000元。

扶持推广菠萝生态护林种植。

为既尊重菠萝占山种植的历史又有效改善全市菠萝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对全市菠萝种植基地推行生态护林种植,采取网格化方式,根据实际将全市菠萝种植基地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行水肥一体化、土壤改良、林果生态间种、生态景观示范等,2017-2018年实现10000亩菠萝生态种植。2019年以后对25坡度以上的菠萝地强制生态种植改造。由市林业局结合绿化宝岛工作,组织制定菠萝生态护林种植实施方案。

补贴标准:2017-2018年计划补贴10000亩,对按照标准进行菠萝生态护林种植且验收合格的,财政按每亩600元标准给予地力提升补贴,生态护林种植补贴由市林业局按照绿化宝岛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如不按照生态护林要求种植,不给予地力提升补贴

加大菠萝优良新品种种苗补贴力度。

依托企业、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菠萝优良新品种集中育苗基地500亩以上,积极培育菠萝优良新品种种苗,提高自培自供能力,满足对优良种苗的需求,力争优良新品种种苗供应达到每年1500万株以上。菠萝优良新品种集中育苗基地的选定方案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制定。

补贴标准:1、2017-2018年,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建设1-2个共500亩的菠萝优良新品种集中育苗基地,政府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贴,集中育苗基地建成后,育苗基地按照补贴金额等价提供相应数量种苗,用于我市菠萝优良新品种推广种植。2、集中育苗基地建成前,种植户自购优良新品种种苗,政府采取询价方式,由财政按每亩种苗价格的70%给予补贴,按照先种先申请先补贴的原则,补足当年推广种植计划为止。

支持菠萝标准化种植。

遵循 “绿色、生态、安全”的原则,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制定菠萝标准化种植规程,严格按照菠萝标准化种植规程和技术标准,实行绿色生产,建设一批安全高品质的菠萝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示范典型带动,引导广大菠萝种植户严格按标准进行绿色生产,不断巩固提升我市菠萝的品质,确保菠萝的质量安全。

补贴标准:2017、2018年采用标准化种植且相对集中连片在100亩以上的,给予500元/亩的补贴,共补贴7000亩。

开展菠萝价格保险。

对标准化种植的菠萝品种10000亩进行投保。1、优良新品种费率为9%,保费为180元/亩,目标价格为1.3元/斤,止赔价0.9元/斤,赔付产量取5000斤/亩;2、高品质安全的巴厘品种费率为9%,保费为135元/亩,目标价格为1元/斤,止赔价0.7元/斤,赔付产量取5000斤/亩。菠萝价格保费由市财政补贴70%,种植户自缴30%。

五、资金来源

计划投入资金总额2377.7万元,其中菠萝优良新品种核心示范基地计划3000亩,按1000元/亩补贴,共300万元;菠萝生态护林种植计划10000亩,按600元/亩给予地力提升补贴,共600万元;菠萝优良新品种种植计划8000亩,种苗平均每亩补贴1260元,共1008万元;菠萝标准化种植计划7000亩,按500元/亩补贴,共350万元;菠萝价格保险补贴共119.7万元。整合2017年中央财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资金844万元,不足部分,争取省级农业发展资金、绿化宝岛和科技创新资金支持60%,由市财政安排资金40%。

六、补贴办理流程

申报及审批程序。

菠萝种植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所在镇政府申请→所在镇政府或委托第三方验收→公示→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核查审核审批→市农业局拨付资金。

申报所需材料。

种植农户:申报表、本人一卡通、身份证、用地证明、购苗发票、种植照片等材料。

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申报表、银行账户、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用地证明、购苗发票、种植照片等材料。

组织核查及验收。

验收标准:种苗植株健壮,株高30cm以上,植株密度达到2800株/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5%;按照标准化种植管理和生态护林标准种植,分别按扶持标准给予补贴。

验收方式:由各镇政府成立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菠萝优良品种种植验收工作。采用GPS定位测量和抽样验收

2.万宁市菠萝品种结构调整补贴申报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