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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改革发展工作,2015年10月23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金融业“十三五”改革发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金融业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明显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推出。国务院先后出台了金融服务“三农”、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保险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近几年来,我省金融业的发展进入健康良性运行的轨道,金融业对经济的整体贡献持续提升,金融业已成为我省拉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与全国兄弟省份特别是发达地区的金融业竞相争先的发展态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信贷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本市场发展水平较低,保险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金融服务效率仍然较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设有待加强等。2015年5月,省政府将现代金融服务业列为我省“十三五”的12项重点产业之一。为此,出台海南省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十分迫切、十分必要。

  《意见》的起草经历了省内外调研、专题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法律审核等过程。省政府领导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研究。省政府金融办多次征求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和海南保监局、23个省直部门、相关市县政府、省内主要金融机构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后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发文实施。《意见》的形成,是一个思想再解放、认识再提高、思路再扩展、措施再加强的过程,也是集思广益、凝聚各方智慧的结果。

  二、《意见》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意见》在指导思想上,体现省委、省政府战略思路,提出以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开放为动力,着力推动“五类金融”:海洋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和跨境金融。战略定位上,努力建设成“四区”:金融改革的先行区、金融发展的繁荣区、金融生态的优质区、金融运行的安全区。发展目标上,提出到2020年,实现我省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的具体目标,把现代金融业打造成为我省“十三五”12个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十三五”期间,我省金融工作将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立足海南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从壮大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创新、发展普惠金融、深化开放合作、营造良好环境、完善保障机制等7大方面、24项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予以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意见》内容十分丰富,涵盖面广,信息量大,开拓性强,可以视为指导当前和“十三五”期间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通篇贯穿了求变革、求创新、求实效的理念,主要内容及特点体现为“五个坚持”:

  (一)坚持遵循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规律。《意见》提出的我省金融业发展目标是在对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即发挥三大优势:生态立省、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抓住三个机遇:“一带一路”、“互联网+”、“南海开发”,最终是“四个建成”。总体目标对金融业增加值、税收、银行业存贷款余额、直接融资比重以及保险深度密度等提出了具体数量指标,其中,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45%左右,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指标都经过了科学测算。发展路径紧扣我省产业特点和金融业发展现状,符合当前我省经济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坚持改革创新开放的理念。金融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开放。《意见》面对金融业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着眼于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推动全省金融业创新发展,通过推进金融创新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包括海洋金融、互联网金融和跨境金融以及金融产品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等方面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我省小微企业的新型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同时,在国家金融政策整体框架内,实行金融开放合作,对内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对外扩大开放,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目10-2014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意见》牢牢抓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任务,提出的发展措施均与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相对应,把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聚焦到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上来,把金融服务我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和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作为加快发展的重点内容。《意见》有具体的数量目标,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且落实到具体企业和项目上。

  (四)坚持服务海南“十三五”重点产业。《意见》根据海南的特色和优势,力求金融业在支持有利于发挥海南优势、符合可持续发展定位的互联网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海上油气开发、医疗健康产业、生物制药业、旅游业等11个“十三五”重点产业取得新的突破。在加大信贷投放、扩大直接融资、发展投资基金、金融创新等多个方面均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支持六类园区、“五网”基础设施、百个特色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设立重点产业基金、开展互联网金融、海洋金融创新等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于发展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作用。

  (五)坚持防范金融风险底线不放松。在今后的金融改革创新中尤其是地方金融改革,探索性、实验性工作会很多,需要从制度设计、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严密部署,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意见》按照罗保铭书记、刘赐贵省长和毛超峰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指示,贯彻“两手抓”的方针,在突出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对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健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致力于构建条块结合的金融监管体系,旨在追求金融改革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统一,确保全省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