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海南推线上线下创新互动 鼓励合作消费

海南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全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主体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格局。从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中了解到,海南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线下实体的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费服务。

支持传统零售企业联营发展

《实施意见》鼓励传统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发展连锁经营。支持传统零售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联营模式。引导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实现优化品牌管理、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个性化营销服务。

依托我省现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和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平台资源,围绕橡胶、石油储备等特色产业,重点建设集现货交易、供应链管理、融资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建立“连锁采购+集中配送”、“批发市场+集中配送”、“物流中心+集中配送”模式,在快速消费品、农副产品、家电等领域推广共同配送模式,提高集中配送率。在大型物流企业中推行标准化托盘、立体仓库、货架、自动拣选设备等标准化应用。鼓励快递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县级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鼓励会展活动推行网上交易会

促进会展服务创新发展,探索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在会展业的应用,鼓励会展活动推行网上交易会和微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互动、主会场同分会场联动、体验消费多元化等创新举措。推动智慧展馆和会议中心建设,整合各类会展服务资源,提高会展技术水平和服务功能。

在全省推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经验,深化泛珠三角四省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跨境电商便利化通关措施。支持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园区内电商企业和海口免税店等一批具备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基础的企业,自建交易平台或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实施意见》提出,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