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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全部完成

3月1日消息,2017年我州灾情总体平稳,但局部地区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频发的农村住房火灾造成部分民房受灾,其中因灾倒塌房屋387户1449间,严重损坏民房1541户3167间,一般损坏民房8323户12849间。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民政厅要求,落实州委、州政府安排,从8月开始统计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经过核实统计,2017年我州减灾安居重点任务为1592户,其中因灾倒损(含严重损坏)民房需重建687户,严重损坏房屋需修复905户。

毁有所建,住有所居,民房当年毁损当年修复,是灾后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根据省减灾委《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黔减办发〔2017〕1号)要求,经州减灾委领导审定同意后州减灾办印发了《黔东南州2017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好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确保救助政策、资金落实,规范管理;确保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春节前所有倒房灾民入住新居;确保受灾群众不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受灾群众情绪稳定,灾区社会大局和谐。做好入户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因灾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调度督查,做好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广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

截止春节前,全州因灾倒房(含严重损坏)需重建任务687户,因灾严重损坏房屋需维修905户全部完成重建修复,实现受灾群众“搬新居、过新年”,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受灾户,充分发挥冬春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政策保障作用,全面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遏制受灾群众因灾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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