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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争取到2020年,开放型经济投资管理、贸易监管、政府服务等制度基本建立,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基本建成,使我省对外开放水平走在中西部前列,为内陆地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开放发展探索经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一)加大航空口岸开放力度。

1.2018年,完成贵阳机场第三期改扩建工程。(牵头单位:省机场集团公司)

2.到2020年,开通若干条具备条件的主要客源地国际直通航线和洲际航线。(牵头单位:民航贵州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

3.2017年,完成遵义航空口岸建设可行性研究并向国务院上报开放请示,力争2018年完成建设并获批正式开放。(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遵义市人民政府)

4.2017年,完成铜仁航空口岸建设可行性研究,力争2018年向国务院上报开放请示并同步建设完善铜仁航空口岸,2019年完成建设并获批正式开放。(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铜仁市人民政府)

5.2019年,完成在六盘水、安顺设立航空口岸研究。(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民政府)

6.2017年,建成2个以上保税物流中心(B型)。研究推动毕节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

7.探索与沿海沿边沿江重要枢纽城市高效联运新模式。根据市场条件,有选择地发展国内货运航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公司)。

(二)大力推动陆路口岸建设。

1.2017年,启动贵阳改貌铁路口岸申建工作,力争2018年获批。(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条件成熟时,在毕节内陆港以及遵义港漩塘、黔西南蔗香设立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办)

(三)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2017年,进一步完善功能,与全国同步建成贵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省贸促会〔博览局〕)

2.2017年,全面推广“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等海关制度。(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2018年,推动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牵头单位:贵阳海关、省政府口岸办、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全面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1.2017年,制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进一步深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贸易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在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全部复制先入区后报关,区内企业自行运输,备案清单统一,自动审放、重点复核,一站式查验,关检监管互认,互联网+易通关,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等自贸试验区海关通关便利化政策,争取创造与沿海自贸试验区平等的海关通关政策环境。(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资信良好、管理规范、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探索实施自动备案、自核单耗和自主核报。(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2018年,建成进口水果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待陆路口岸建成后,配套建设进口粮食检验检疫指定口岸。(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办、贵阳市人民政府、省机场集团公司、省农委、省粮食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2017年,出台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等通关便利支持措施。(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2017年,制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便捷通关措施。(牵头单位: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2017年,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政策,使我省出口退税水平达到沿海平均水平。(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签发具备物权凭证性质的多式联运提单,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牵头单位:贵阳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6.2017年,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贵州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7.支持综合保税区扩区发展,完善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功能,实现与机场口岸强强联合。(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8.加强与东部沿海港口特别是深圳、珠海、湛江、北海等口岸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实现供港澳蔬菜等产品出口直放。(牵头单位:省政府口岸办、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农委、贵阳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改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

1.2017年,以提升服务外包便利化为目标,制定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便利化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贵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贵州分公司)

2.2018年,建成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人民政府、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3.2017年,制定服务外包企业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措施。(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积极用好中国与东盟、中新、中瑞、中澳、中韩等地区和国家自贸协定以及CEPA、ECFA框架政策,提高对其进出口占比。(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博览局〕)

5.2017年,积极申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形成离岸服务外包产业聚集。(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6.积极探索建立离岸数据中心,承担境外数据外包业务,吸引国外大数据相关产业链及国际大型企业落户。(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六)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

1.2017年,完善外商企业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签发后30日内均可办理备案制度,备案采取即报即办方式。(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2017年,在推进在线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实行“断点续审、分块单审”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等)

3.依托政府数据“聚通用”工程,2019年建立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金融、社保、交通等部门参与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网受理、一网通办”的审批办理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等)

4.2017年,建立全省外商投资重点项目库,推出省级重点项目100个,市(州)级重点项目各100个,“1+8”平台重点项目各80个,经济强县各50个,其余县各30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5.2017年,启动“开发区+开放创新平台+重点国家”外商招商引资模式。(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6.2017年,建立300亿以上人民币规模的“1+8”重点开放创新平台产业发展基金。(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7.实施境外招商“窗口前移”,依托境外商务机构、知名商协会和我省驻外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中介机构包括境内外商会、行业协会联系交流,开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对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博览局〕)

8.加大招商人才公开选聘力度,实施绩效与收入挂钩激励机制,建设熟悉国际惯例、市场规则、产业政策、招商实务的顾问型、专业化产业招商团队。(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促进局)

9.鼓励注册地在贵州的外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享受与内资企业同样的上市支持政策。积极创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授信和审贷模式,合理设置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七)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

1.2017年,制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到2020年,跨国公司设立相关功能性机构每年不低于2个,累计超过10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2.2018年,简化跨境投融资管理程序,便利资金跨境流动,降低投融资成本。(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3.2018年,争取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和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融资和服务。推动成立区域结算中心。(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4.到2020年,积极探索适合贵州特点的金融改革政策落地,在“1+8”开放创新平台内试点推行,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研发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国门扩展新业务。(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5.到2020年,累计引进500强企业100家(含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6.鼓励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园区投资运营、领办工业园。(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八)高效连接全球产业价值链。

1.2017年,制定“一条龙”产业合作连接国内外产业价值链工作方案,建立上下游企业紧密联系的国际供应链关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2017年,制定与台湾共建农业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颐养业产业园区工作方案。到2020年至少各建成1个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商务厅)

3.建立国际会展产业链园区,2020年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产业集聚、服务配套、人居环境良好的贵州会展经济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贸促会〔博览局〕、省商务厅)

4.2020年,建设国际中小企业高科技博览产业合作园区,推进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国内外参展企业落地贵州的配套产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博览局〕、省科技厅)

(九)打造内陆开放平台体系。

1.2017年,编制实施“1+8”开放创新平台发展规划,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2.2017年,制定开通与港澳间旅游直通车实施方案,港澳赴黔旅游入境人数增长30%以上。(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3.2017年,制定与港澳台合作办学实施方案。争取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和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办学。(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4.推动建立黔粤港澳合作平台,继续办好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

5.每年举办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跨境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全球贵商发展大会,推动我省双向投资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

(十)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1.支持在现有政策法规允许条件下大胆探索,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2017年,搭建跨境电子商务“5+1”综合服务平台(海关通关平台、检验检疫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仓储分拣系统),推动跨境监管场所建设。(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2.2017年,出台贵州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3.2017年,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本外币支付业务实施细则,并正式开展相关业务。(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4.2017年,力争获得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通关单政策。(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积极争取开展跨境股权投资、离岸金融、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等试点。(牵头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6.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到2019年“1+8”开放创新平台均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并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培育跨境电商集散分拨中心,形成跨境电商及网络零售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

(十一)办好国际性重点展会论坛。

1.继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和绿博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贸促会〔博览局〕)

2.继续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博览局〕)

3.继续办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4.继续办好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5.2017年,召开全球电子商务减贫大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外事办)

6.办好2017年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妥乐论坛。(牵头单位: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外事办)

三、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十二)创建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2017年,制定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方案。(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2020年,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20个。(牵头单位: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支持符合条件外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加快发展加工贸易。

1.2017年,出台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发展实施意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2.到2020年,每年培育1个以上加工贸易产业合作园区,累计超过4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3.推进“开发区+外贸基地”发展模式,2018年前,50%的省级开发区设置外贸基地。2020年,省级开发区实现外贸基地百分之百覆盖,享受服务平台政策的进出口额占比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十四)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1.2017年,完成贵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形成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安新区管委会)

2.2017年,出台支持服务贸易(外包)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

3.深入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0年,大数据服务贸易额达到10亿美元。(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商务厅)

(十五)积极开展境外投资合作。

1.2018年,在欧洲、东南亚设立经贸合作窗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2018年,在境外建设机电产品营销平台和“海外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3.2020年,建立3个集合融资、保险、法律、咨询、会计、信息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双向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四、拓展经贸合作新领域

(十六)推动与瑞士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山地经济方面的交流合作。

1.到2020年,继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瑞对话”分论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博览局〕)

2.加强与瑞士在机械制造、食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利用等领域合作,积极引进瑞士企业入驻,形成中瑞产业园,2020年,累计引进40家以上外方企业入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博览局〕、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七)推动与韩国共建产业园区。2017年,制定与韩国共建产业园区实施方案。2020年,与韩国共建电子、汽车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贸促会〔博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八)推动与印度共建产业园区。2018年,制定与印度共建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实施方案。2020年,与印度共建信息技术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九)加强与东盟的交流合作。加强在农产品进出口、服务贸易、职业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外事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

1.2020年,培育5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流程环节的一站式服务。(省商务厅)

2.2018年,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商品集散地或特色专业市场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培育和建成5个内外贸为一体的综合商品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创新具有内陆特色的加工贸易方式,到2020年,每年建成1个加工贸易园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4.鼓励综合保税区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到2018年每个综保区建成1个。(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一)推进区域合作体制创新。

1.2020年前,探索高铁沿线区域合作新模式,搭建区域合作载体,推进贵广、湘黔等高铁经济带建设发展,形成高铁沿线经济轴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2020年前,建立完善合作事项推进落实机制,完善推进黔粤、黔桂、黔湘、黔滇、黔渝、黔川等省际间合作任务落实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2017年推动形成南北、东西纵横交错的省际大通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创新考核机制

(二十二)创新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按照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和国际通行规则标准,2017年,建立贵州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每年发布《贵州营商环境报告》。(牵头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商务厅)

(二十三)创新督查机制。增强省直部门与中央在黔单位的发展合力,集成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和走出去工作建立督查台账,实行系统化预警式管理,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工作督查机制,对争取上级政策不主动作为的,落实方案措施力度不够的,由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通报和约谈,并实现常态化。(牵头单位: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