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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四抓四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黄平县“四抓四提”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近几年来,黄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树立保经济、保发展必须保稳定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抓组织机构,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黄平县结合村级换届和撤并村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把一批热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居(社区)班子成员中来,专门担任调解员,为全县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截止2015年底,全县乡、村两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9个,有调解员727人,其中乡镇调委会11个、村级调委会140个、社区调委会8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委会12个,县级医疗纠纷调委会1个,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23个。

二是抓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为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打破常规的以会代训培训模式,2015年,黄平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精心部署,提前准备,抽调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专家备课,收集培训资料,以五大片区为单位,集中全县11个乡镇(社区)的调解员开展专项培训,共培训人民调解员692人次。这次的专业培训也是司法局恢复重建以来开展的第一次专门规模较大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三是抓排查化解,提升社会和睦指数。每年的春、秋两季和春节期间,是矛盾纠纷突发、高发期,同时也是极易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节点期,黄平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居)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行动,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提升了社会和睦指数。近4年来,黄平县司法局共组织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10件,调解成功2422件,调解成功率为96.49%。

四是抓个案补贴,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黄平县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制定下发了《黄平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县委、县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18万元列为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为广大调解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两年来,黄平县共对审查符合条件的1410件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进行了个案补贴,兑现发放补贴资金达200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