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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是否有效:有效

丹府办发〔2016〕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丹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6月2 日

丹寨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丹寨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丹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贵州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黔商发〔2015〕145号)和黔东南州电子商务发展“北斗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重大问题,培育电商主体,提高应用水平,完善支撑体系,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全县行政村电商代办点覆盖率达100%,建成1-2个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络零售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高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到“十三五”期末,全县网络交易额达10亿元/年以上,其中网购交易额达8亿元/年以上,网售交易额达2亿元/年以上。

三、发展路径

根据丹寨县“农文旅一体”产业资源优势和网购电商意识薄弱、电商销量极低、电商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的发展现状,以“下行带上行,同城带异地,旅游带电商”为电商发展主线。

(一)下行带上行。下行指“网购”,上行指“网售”,不会“网购”就谈不上“网售”。我县广大农村因交通信息闭塞,电商网购几近于零,群众购买消费品多靠“赶场”,交易习惯传统而原始,落后的现状和意识不仅使广大农村群众无法享受现代信息社会的方便、快捷和实惠,同时也是农村群众在发展电商、网售上的最大障碍。因此,在农村开办电商代办点,以“代购”促“代售”,一方面可服务群众,使农村群众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方便和实惠,节约群众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增加可支配收入,实现“节支扶贫”;另一方面,经过促进农村群众与网络社会的互动,带动广大农民启蒙“网络意识”、“电商意识”和现代生活意识、产业发展意识等,最终促进“网售”和“乡货出山”,推动观念革新、带动农民致富、缩小城乡差别,实现“智力扶贫”。

(二)同城带异地。我县电商产业刚刚起步,产业链条、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发展艰难。据统计,目前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携程、苗岭星空等主要的九大电商平台上,我县共有网店796家(次),但其中绝大部分是“死店”,2015年全年交易量仅2557笔,交易总额不足30万元。究其原因,大部分存在“推广难、流量少、体系缺”等难以突破的瓶颈。如果以本地为基础,以“智慧丹寨”为主题、以丹寨县城为市场、以生鲜百货为主打、以生态特产为特点,大力推动发展O2O同城电商,则有望以快捷、方便、平价、质量保障为卖点赢得市民欢迎,继而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效带动电商产业发展:一带销量。选择有理念、有实力、有能力的服务商进行重点扶持,精心经营同城电商平台,以生鲜百货为突破口提供同城电商服务,可迅速将销量带起来,为全域电商打下流量和评价基础。二带产能。目前,我县农特产品普遍存在产能不足或仅够本地实体消费的状况,不具备大规模“出山”的基础。通过本地区域(同城)电商拓展渠道促进销量的增长,可逐步带动城乡供货产能的增长,为全域电商打下产能基础。三带体系。市场规模的扩大将降低单位成本,从而使包装业、物流快递业、电商代运营等产业链条加快完善,形成完整而成熟的电商体系。四带品牌。通过同城电商的拓展和扩张,带动丹寨电商品牌、农旅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迅速提升,反过来又将作用于丹寨产品在全域的销量。五带意识。通过丹寨同城电商产业发展,使广大城乡群众与网络社会实现“无缝对接”,享受到网购的便捷和“网售”的市场,继而改变城镇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消费习惯和长期封闭落后的观念意识,推动丹寨城乡的“观念革新”。

(三)旅游带电商。丹寨县拥有众多优质旅游资源,有中国最美杜鹃花海——龙泉山万亩杜鹃、中国十大最美梯田——高要梯田等“十大美景”,苗族蚩尤文化、苗族贾理文化等“十大文化”,斗牛、斗猪、斗鸟、斗鸡等“十大民族竞技”,卡拉斗鸡肉、苗王鱼、酸汤鱼等“十大美食”,苗族锦鸡舞、石桥皮纸等“十五大非遗”,蜡染、银饰等“五大民族工艺”,苗年、祭尤节等众多民族传统节日,并且是贵州省“锦绣计划”的发源地,拥有贵州省最著名的蜡染、古纸、银饰、鸟笼、苗锦、苗绣工艺和匠人群体。通过旅游O2O电商模式,可以将丹寨的旅游线路、旅游套餐、旅游商品、农特产品向游客推介和售卖;通过旅游民墅众筹等模式,打造“互联网+民族文化旅游”,带动丹寨电商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四、发展重点

(一)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支持我县有条件的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

2.鼓励民生服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3.鼓励旅游行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我县各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完善旅游基础信息资源库,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鼓励“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的O2O旅游商业模式应用,推进旅游景点餐饮、酒店、农家乐、休闲娱乐等服务领域网络消费的发展。

4.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我县农业产业化企业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开辟“地方性农产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拓展我县硒锌米、中药材、食用菌、畜产品、干果、饮品等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特别是要以集中推广“云上丹寨”特色农产品和“锦绣手工”民族工艺品为主,整合丹寨其它优势资源,加快阿里巴巴“中国特色—丹寨馆”的建设速度,力争在2016年建成并营运。

5.鼓励工业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以优化大型生产、加工企业供应链为核心,推动我县农业、装备制造、大健康医药龙头企业深入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宣传展示、洽谈签约等业务。支持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围绕网络市场特征进行产品设计与研发,实现与原材料供应商、分销商、仓储和运输企业之间的信息化无缝集成,提升企业供应链管理和价值链掌控能力。

6.鼓励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我县有条件的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从电商平台、咨询服务、数据分析等环节入手,构建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我县外贸企业依托国内外成熟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往境外消费者或零售终端,减少中间环节,推动我县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培育电子商务主体

1.建设产业集聚高的电子商务园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集商品交易、物流快递、融资担保、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大力培植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吸引省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

2.打造本区域特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苗岭星空”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依托区域经济、产业优势,重点在农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服务等领域,打造一个“同城带异地、县域带全网”的电子商务平台。

3.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支持县内电子商务企业采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各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吸引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乐村淘等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的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丹寨,并在全县行政村逐步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代办点)。

4.鼓励创办更多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支持中小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支持我县品牌企业开设网上专卖店,建立网络零售终端,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丹寨名优特色产品。

(三)完善电商服务体系

1.推进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和县内具有一定发展实力的物流企业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鼓励快递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等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面向广大村镇的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体系。

2.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为电子商务企业配套的服务企业,开展代运营、数据挖掘、咨询培训、市场推介等服务。发展一批能够为中小网店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策划、文案撰写、图片处理、专业客服等服务的运营公司和团队,满足不同层次电子商务主体的服务需求。

3.推进电子商务人才服务。鼓励精通电子商务的培训机构和成熟的电商企业,围绕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发展趋势、新型营销模式等方面,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农民、企业业主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培训;鼓励各行业电子商务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鼓励万达职业学院、丹寨职校开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专业,积极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运作培养人才。

(四)实施示范带动工程

1.建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丹寨县电子商务创业园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支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和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2.开展电商精准扶贫示范村。根据省州县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安排,每年打造1-2个示范村,推动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3.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作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抓手,筛选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作为创建创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

五、政策支持

县政府将电子商务列入服务业重点支持内容,从2016年起每年将电子商务发展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人才引进培养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丹寨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工作小组,县长担任组长,分管电商工作的副县长任执行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办公。

(二)强化监督管理

县市监局、电商办、农业局、工信和商务、旅游发展中心、教科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网上市场监管执法缺位。对网上交易出现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推进行业自律

成立丹寨县电子商务协会,支持协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根据协会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协会充分发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推进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与发展,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

(四)建立统计制度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完善统计监测网络,及时全面反映我县电子商务在各产业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和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舆论宣传

在云上丹寨等县内外媒体大力宣传我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以及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商企业,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研讨会、电商讲座等活动,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