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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向国开行贵州省分行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的决定

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册亨县“十三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3个项目向国开行贵州省分行申请政府购买服务共计13.35亿元。其中:册亨县“十三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亿元;册亨县“十三五”册亨县中医院建设项目1.35亿元;册亨中学项目2亿元。将我县政府购买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本县中长期财政预算管理。

册亨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