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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工作的通知

贵州玉屏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广大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现就规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喜报送达工作的意义 给立功受奖现役军人送喜报是我党我军的一项优良传统,是拥军优属工作中精神抚慰的具体体现。把拥军优属的各项政策做精、做细、做实,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也是弘扬全社会爱国拥军理念,密切军民关系的必然要求。一直以来,各级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喜报送达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热爱子弟兵、关心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但也应看到,个别地方也存在喜报送达程序不规范、慰问宣传跟不上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正加速推进,对部队官兵能力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通过规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工作,激发广大青年应征入伍的政治热情,增强玉屏籍官兵爱军的光荣感、自豪感、使命感,对解决“当兵冷、征兵难”、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方法,使这项惠军利民的举措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送达程序 喜报送达工作要坚持以下程序: (一)登记建档。县民政局收到现役军人的立功受奖喜报和通知书后,由双拥办负责登记建档,登记内容包括军人姓名、部职别、学历、奖励类别、家庭、部队地址及联系电话,把立功受奖喜报、通知书和简要事迹的复印件归类建档。 (二)转递送交。对接收的喜报和通知书登记建档后,县民政局应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十个工作日内,将立功受奖喜报和通知书送到现役军人家属家中。基本要求为: 1.荣立个人一等功和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由县领导、人武部和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送达; 2.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由县分管领导、人武部和民政局负责同志送达; 3.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由县民政局、人武部、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同志送达。4.荣立优秀士兵和嘉奖的,由乡镇(街道)有关同志送达。 对荣立个人一等功和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或者喜报数量较多、军人家属居住地较集中的,可适当举行喜报送达仪式。 三、立功受奖褒奖 为体现县委、政府的关怀,对当年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给予奖励,当年荣立个人一等功和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元;当年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当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荣获优秀士兵及嘉奖的,奖励500元,资金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由民政部门发放。四、附则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