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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年终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计划

二〇一五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国家、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的经济政策,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统筹协调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现将二〇一五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党的领导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活动,我局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学习了市委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安市办〔2015〕15号)、关于印发《安顺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15〕58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把严格执行《镇宁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形成常态化工作、抓好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切实开展对干部职工“大约谈”提醒谈话,始终对广大干部职工保持警钟长鸣,通过对中层以上干部共26人的大约谈,使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全局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在政治、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全年未出现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

(二)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工作(亮点工作)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1)召开动员大会、营造良好氛围

1月13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及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两办《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党办通字〔2014〕118号)和《镇宁自治县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实施方案》(镇党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对每一阶段工作任务都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此次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鼓足工作干劲、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台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局营造了良好氛围。

(2)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1月16日,我局分别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人社通〔2015〕8号)、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镇人社通〔2015〕7号)和关于成立《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镇人社通〔2015〕6号)和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实施方案》(镇人社通〔2015〕5号)等文件,明确了工作要求及责任,加强了组织领导。

(3)精心组织,专题培训

1月19日,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及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工作专题学习培训,具体围绕“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的12个方面” 及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相关工作开展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工作的主体性、权力范围、工作流程、整治评介、工作步骤等5个方面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明白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长远和实际意义,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和工作积极性,为人社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新形象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工作有序推进

(1)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

首先开展自查自纠 围绕“12个”工作整治重点,严格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采取内部自查,59位干部职工自查出138条问题,自行提出整改措施138项。

然后开展问卷调查 一是彻底地推动权力公开、工作公开、问题公开、解决问题的方法公开,通过宣传栏、电子视屏、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亮在公众面前,让媒体、社会、群众来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是治政严格,主动去查找薄弱环节,主动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隐瞒、推诿、拖延不办的干部直接采取问责、坚决给予处置;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将流水号系统管理模式推向更广泛的工作领域,建立规范有序的办事流程,进一步明晰责任、权限,做到可溯源、可查考、可追责,防止换一任领导换一种状态,真正把心思用在做实事上,真正实现法治化的长效管理。

最后是整改落实 我局围绕整治的12个方面主要内容,严格要求局属各股室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采取发放个人检查表,以个人对照自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59位干部职工自查出138条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关雨组织局党组成员分别就所分管股室及单位人员进行全局性(含主要领导对副职领导谈话)的廉政勤政提醒谈话,落实单位整改意见59条,并对自查情况逐一梳理,共梳理出31个“消极怠政”方面突出问题,其中,局内部干部职工自查梳理出24个问题,部门征求意见梳理出2个问题,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梳理出7个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31项,制度建设计划4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机关股室,一项一项抓紧落实,并在全局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我局通过开展“清晒权利清单、规范权利运行”行动让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常态化。县人社局局积极动员各局、股室、大队、中心开展了清晒权利清单工作,在县纪委、第一纪工委的具体指导下,编订了《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利清单》一书,共完成了全局56个权利事项的清晒工作。在紧张地开展有形化建设(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LED显示屏、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后,我局作为全县第一个现场观摩点,于2015年5月8日成功迎接了全市“清晒权利清单、治理消极怠政”工作现场观摩会,展示了我县人社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人事人才工作

(一)多形式、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1)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县计划招募26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见习,通过岗位征集、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岗位对接、体检等程序,9月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派遣工作会,26名见习生、14个见习单位分管领导(含2个乡镇事业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26名见习生将在用人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

(2)做好我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有关保障事宜工作

按时为在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加强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联系和服务,适时了解基本情况,及时为选聘生出具报考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所需证明材料。

(3)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

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科学合理选拔人才。今年我局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思考,不断创新思路,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始终将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切实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公认和广泛好评。2015年通过参加安顺市组织的到贵州大学等高校引进人才、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赴武汉、重庆、西安等高校引进人才三次招聘,共招聘51名高学历,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面,2015年报招考计划68名参加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市招聘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现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程序,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符合条件的将于2016年初聘用到相应岗位。

(二)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公务员管理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2015年报批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社保局、住建执法大队、农机中心、国库收付中心以及15个乡(镇)公务员招考计划,计划招录公务员33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有24名新录用公务员已走上工作岗位。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上报公务员登记5人,审批行政职务42人。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信息化、为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准确把握公务员队伍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和法规政策提供数据服务和决策支持,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2、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管理工作。 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审核的要求,迅速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具体审核事务。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定时限办,确保专项审核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2015年共完成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106册。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达一级标标准,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6340份,完善我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1575册,其中新建整理2014至2015年新录用干部人事档案238册。

3、 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2015年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公务员制度、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时间紧,政策性强的情况下,我局认真学习文件,精心组织人员核查档案,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县报人社局审批有31家机关单位,8家参公事业单位共151名职级晋升或转任人员。截至11月,我局审批符合职级晋升或转任条件共计125人。其中:科员副科职级条件29人,符合科员转任副科职级41人,符合科员转任正科职级55人。

4、积极抓好年度考核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发挥考核“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我局对各部门、各乡镇报送的考核结果,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主动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联系,详细核实我县科员、办事员及工勤人员在2014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无误。被考核人数2752人,考核为优秀的418人,称职(合格)的2081人,不称职(合格)的5人,不确定等次的243人(其中试用期79人);未参加考核5人。

5、公务员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5号)和中共安顺市委《关于印发<2013--2017年安顺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规定,开展公务员培训,2015年落实培训经费6万元,共组织培训乡镇公务员60人 ,通过培训,乡镇公务员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切实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后相关政策实施工作,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管理,不断巩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各类工资审批工作。

1、工资正常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机关及参公单位,晋升级别工资、级别工资档次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共计3980(次)。

2、因职称变动等原因工资变动审批工作。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因职称变动、行政职务变动、见习期转正、调整教龄津贴、警衔晋升调整警衔津贴、增加公务员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津贴、司法人员调整津贴、调出、调入、新招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处分、专业专管理共888人工资变动审批工作。

3、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工资基金统一管理。(1)原因停发、扣回工资(补贴)的情况。停发不在岗(含辞职)29人工资,月减少工资 63756.6 元(其中:辞职24人,月减少工资94832.6元;开除6人,月减少工资24895.5元;)停发遗属死亡或超龄9人,月减少生活费3690元,并扣回多领4个月生活费1640元,清查各种人员多领工资4人,扣回金额21527.4元。(2)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增加独生子女津贴17人,月增资100元,停发独生子女超龄48人,月减少285元。

4、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退休、高龄补贴的正常审批工作。按照抚恤、退休、高龄补贴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抚恤、退休(含因病提前退休)、高龄补贴等208人的日常审批工作。

5、贯彻国办发〔2015〕3号文件情况 从2014年10月开始,补发11个月工资,于2015年8月7日全部审批完毕;全县计108个单位,在职人数6081人,月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12%)3382705元,月增资数(已代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286022元,月增资数合计5668727元,人均增资932元,已代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人均增资376元,我县离退休人数2263人,月增资数790420元,人均增资349元。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1、文件转发和聘任工作 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及时转发省、市关于高、中、初级职称资格确认文件,为取得高、中、初级职称135人办理了资格证书。同时,对有岗位空缺的事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共聘任高级职务16人,中级职务84人,初级职务43人。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聘工作 今年我县审核办理了事业的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聘相关手续共22人。

3、完成“三年一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 按照黔人通〔2002〕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员的聘后管理,对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三年一审”工作。

4、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积极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县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大对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称政策的知晓率,让用人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职称评审的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渠道、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等相关规定,极大地保证了我县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全年推荐申报评审340人,高级职称31人,中级304人,民营经济及旅游3人,其他系列社会化初级2人。同时,全面安排部署了2015年度全县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对2015年职称申报评审各工作流程、环节的众多改革举措进行了充分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精神,按照平稳过渡的要求,以全县4000多名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相关政策及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审核岗位设置。根据行业特点、性质,力求达到科学合理,认真审核岗位任职条件的印证材料,力求达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

6、认真抓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

今年,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单独组织实施。一是充分开展摸底调查。在培训前,我局认真梳理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以及2014年以前公开招聘尚未参加初聘培训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拟参加培训人数、结构、分类等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举办了2015年第一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培训60人。二是合理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镇人社通﹝2015﹞120号)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充分利用优越的培训资源和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县委党校优越的培训资源,委托县委党校开展培训工作。

(五)企业军转解困工作

2015年按照相关文件按时足额兑付了全县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补助金43560元,医疗补助金6055.8元,工资补差28280.95元,发放春节及八一慰问金4000元。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稳定就业局势,保障民生之本

1、努力完成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1)城镇新增就业:2015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市人社局下达目标任务5100人,截至年底,城镇新增就业上报数是6125人,完成县分解目标任务的120%。比去年同期核定数的4066人相比,增速是50.6%。(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3%,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3)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632人,完成全年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1550人的105.3%,其中:农村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目标数为1100人,实际完成数11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3.5%;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培训目标数为150人,实际完成数1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3%;岗前培训目标数200人,实际完成数2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农村实用人才目标数100人,实际完成数12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4)创业及带动就业:2015年新增创业户目标任务245人,创业带动就业980人,2015年完成新增创业户25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2%,创业带动就业120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9.2%。(5)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9790人,2015年完成农村劳动转移就业1125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4%.

(6)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2015年市局下达到我县的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数为1900万,截止2015年11月25日,我局共发放贷款笔数为522笔金额为2393.9万,已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25.99%。截止2015年12月30日,累计兑现给农户的贴息资金为1245.43万元。

2、就业工作开展成效及措施

(1)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岗位适配服务。一是举办“春风行动”暨党员就业专场招聘会。2015年3月1日、2日,我县成功举办了“春风行动”暨党员就业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会的县内企业有42家、浙江武义县企业有11家、共54家企业进行现场招聘。为使2015年度“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出特色、有效果,县人社局精心统筹安排和周密部署,年初组织力量主动深入各用工企业收集用工信息,动员企业入场招聘。提前通过县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和利用群发短信、村寨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发布招聘公告,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求职者提供岗位4000余个,用工岗位涉及企业管理、纺织、服装、财会、文秘、操作工、技术工、平车工、驾驶员、水电工等。不同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均可求职。近2215人找到工作岗位。召开返乡农民工恳谈会、返乡农民工创业座谈会动员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根据当前就业优惠政策多,群众了解渠道有限,办事程序弄不清的实际,在一楼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由专人负责群众办事咨询引导,编印就业政策问答、就业服务指南等宣传册,在大厅显要位置摆放资料架,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为搭建用工企业与求职者对接的平台,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继“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之后,我局积极实行企业用人信息定期收集制度,加强与园区企业、小微企业的联系,收集空岗信息并及时发布。现已通过政府网站、人社局大厅LED显示屏等信息媒体进行及时发布,并将招聘信息下发至各乡(镇)人社中心、城镇社区等基层平台进行张贴宣传,现已发布空岗信息10期, 25家企业300余个就业岗位。同时免费推荐适合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者转移、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共免费推荐就业121人次。三是2015年12月13日、14日,我县举办2015年冬季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广东省东莞福泰针织有限公司贵州明发分公司已落户镇宁,为促进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帮助明发分公司解决企业招工难题,搭建用工企业与求职者供需对接平台,及时为招商引资项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针对该公司召开了专场招聘会。明发分公司为求职者提供岗位200余个,用工岗位涉及企业管理、纺织、操作工、技术工等。不同文化程度的求职者均可求职,近110人达成工作意向。

(2)以深入开展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为引擎,全面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是组织46家成员单位参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推进会,安排部署迎省级评估验收工作。二是对照五大考核体系、56项指标,完善、充实档案资料。迎接省、市专家组考核。三是落实创业扶持,积极实施创业补贴扶持政策,首批受理创业户申报资料28户,17人符合办理条件,累计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6.4万元。四是积极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台、政府专门网站、公路沿路宣传牌、制作宣传光碟等宣传媒体和平台,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五是积极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文化、推动全民创业。制作了《镇宁·瀑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剪影》和《镇宁自治县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典型材料汇编》两本书籍,挖掘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为创业者树立学习的榜样。。推荐返乡农民工肖友清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路演赛,荣获贵州赛区第五名。积极推荐王文宣、罗太芳、肖友清参与省、市创业就业典型评选,获省就业局副局长孙鹏亲自到王文宣的“长脚生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罗太芳的欣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有效地鼓励了全民创业的信心。六是创业创业服务载体构建和培育,创建有“市级创业孵化园”1个、“县级创业实训基地”1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3个,“创业一条街”1条,“县级创业示范户”10户,同时积极推荐镇宁自治县长脚生力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参与省级评选。搭建了“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平台,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2015年以来,全县新增创业248户,创业带动就业1364人。

(3)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按照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2015年我局将园区录用的企业新员工、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纳入重点培训范围,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共培训1632人。一是结合园区行业特点和用工规律,量身制定了新的培训模式,积极采取“定向”、“定岗”式培训,有针对性地为顺立达、汇景等园区企业开展企业录用新人员培训共培训216人,培训涉及电工、电焊工、化学分析工等专业,有效地推动园区企业的发展。二是结合市场就业需求,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为农村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培训服务1258人,培训拖拉机驾驶、计算机系统操作工等专业,有效地促就就业。三是为使小微企业创业者“会经营”、“懂管理”,增强他们的创业信心,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全年开展GYB创业培训两期,共培训216人,有效地扶持我县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4)多措并举,为农民工开展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我局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省人社厅研究确定镇宁自治县等7个县区为“2015年度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二是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调查工作。由各乡镇组织人员,印制调查表,“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地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劳动者的求职、培训、创业、就业服务等需求等信息,将采集数据录入《贵州省就业信息系统》,2015年,共录入172501条(人),建立农村数据库,有利于进一步掌握我省劳动力资源和农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及就业基本情况,为“工业强县战略”和产业园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三是举办“亲情恳谈会”,在我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返乡农民工亲情恳谈,县属创业扶持部门分管领导、各企业代表、农民工创业典型、返乡农民工代表、各乡镇人社中心负责人共60余人参会,倾听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的心声,共商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之法。四是在外出农民工陆续返乡过年的高峰期,在镇宁客车站设立“返乡农民工亲情接待服务站”,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热水、烤火炉、方便面等亲情服务,同时宣传回乡创业就业的系列优惠政策,热情引导我县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 五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异地转移就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明显,2015年农村富余农村劳动转移就业11259人。

(5)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巩固和加强。

近年来,我县深入推进“充分就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着力指导社区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我县共有东社区、西社区、北社区、南社区、丁旗居委会、江龙居委会六个社区(居委会)。我局组织实施申报省、市星级评选,积极推荐江龙居委会申报“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已通过市级评估验收,目前,我县区已通过“市级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已达到100%。择优推荐城关镇北街社区参与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选,已通过省就业局的初步考核认定,成为我县首家“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通过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部分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已实现下沉,在政策宣传、《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步审核、社保补贴办理及开展就业援助帮扶等方面,社区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

(6)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兑现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将全县378名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登记管理,每月通过打电话的形式,动态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并多渠道、多形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奖励补贴政策。对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免费为其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等“一站式”服务;对于正在着手创业高校毕业生,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服务为主的“一条龙”服务。

(7)创业担保贷工作。截止2015年11月25日,我局共发放贷款522笔共2393.9万,已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数1900万的125.99%。本年新增贷款直接扶持创业人数522人,新增带动就业人数1044人,新增带动妇女人数84人,直接撬动民间资本3482万元。本年年底到期贷款有1260笔,金额6387.9万元,1254笔已还款,逾期6笔共计金额51万元。我县新增贷款大多为农村贷款户,他们均以种养殖为主,贷款户们得到该笔贴息贷款后,解决了资金短缺这一燃眉之急,扩大了种养殖规模,真正得到了实惠,走上了创业致富之路。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止2015年12月30日,累计兑现给农户的贴息资金为1245.43万元。

(二)完善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2015年度社会保险目标任务数完成情况

2015年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473人,完成目标任务106.7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568.99万元,征缴完成132.6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0235人,完成目标任务103.54%,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13890人,完成目标任务105.2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3952.7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9.80%;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16345人,完成目标任务102.16%,6月底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为13657人,完成目标任务105.0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145.3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61.4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8476人,完成目标任务96.32%。失业保险基金收缴948.8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1.6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287人,完成目标任务93.52%。工伤保险征缴325.1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3.3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0189人,完成目标任务92.63%。生育保险基金收缴179.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5.6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0121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1463.7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0.05%。

2、努力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创新

(1)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采集,2015年我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及个人信息采集人数共9.9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87.16%。

(2)贯彻落实7号文业务情况 我县按照《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5〕274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强化宣传动员,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10月30日召开全县贯彻落实黔人社厅发〔2015〕7号文件会议,为贯彻落实7号文暨全民参保登记业务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及业务基础。会后通过各乡(镇)加强宣传,如有意愿参保的人员可提供相关资料到我县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补缴手续。同时,积极联系退伍军人自发组织的“参战老兵互助协会”负责人,通过协会负责人对协会成员进行宣传,协会正在收集有意愿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统一办理参保补缴手续。11月11日我县积极协同贵州银行镇宁支行开设了“养老贷”收支专户,为有参保意愿的人员提供贷款帮助。通过摸底调查我县符合7号文参保条件人员总数为1394人,其中2012年7月1日《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实施前退出现役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841人。2015年我县共有90人(其中服兵役人员17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共补缴养老金590.47万元,领取待遇人数为38人,12月发放养老金9.87万元。

(3)以“两个确保”为目标,社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按照黔人社厅发〔2015〕8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全县符合此次调整政策的共有1616人,平均调整幅度为227.33元。调整后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887.23元,最高基本养老金为4421.5元,最低基本养老金为560元。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后我县月增发养老金37.42万元。二是完成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55元提高到每月70元,从2014年7月起开始补发。三是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操作权限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确保信息安全完整,推进安顺市社会保险短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开展,全面修改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参保人的信息,确保参保人能准确无误收到保险信息。四是认真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零星申报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2015年生育保险审核107人次,住院费用31.4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审核1113人次,住院费用395.45万元,零星报销审核213人次,医疗费用276.0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使用社会保障卡192311人次,社会保障卡使用金额1561.14万元;定点医疗机构职工住院审核2261人次,住院及门诊费用997.52万元,零星报销审核293人次,住院费用480.84万元;工伤保险住院9人次,医疗费用金额22.60万元。五是做好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工伤保险。2015年我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数406户,参保总人数10287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17人(一至四级伤残2人,五至十级伤残2人,供养亲属13人)。建筑行业参加工伤单位数为11户,其中按用人单位参保为7户,参保人数38人,按建筑项目参保为4各项目,参保人数65人。伤残待遇支出30.75万元,工亡待遇一次性补助金57.69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4.39万元,丧葬补助金2.01万元。六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2015年我县为特殊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8.82万元,其中重度残疾650人,缴纳金额6.5万元;计生两户1949人,缴纳19.49万元;在职村(社区)干部761人,缴纳22.8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41019人,发放养老金3439.8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3376.4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63.34万元。审核丧葬补助650人,丧葬补助支出32.90万元。七是准时按相关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5年我县领取失业保险169人次,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16.03万元,医疗补助金1.90万元;领取养老保险1865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094.9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50.12万元。

(4)结合我县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安顺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实施办法》(安府办发〔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宁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镇府办发〔2015〕64号),并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工作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以保障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经过调查摸底,我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范围有22195人,其中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有3951人,16周岁至59周岁的有18244人。从2013年11月开始,我县对资料齐全的被征地民给予兑现社会保障待遇。2015年我县共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77人,增发基础养老金147713.00元。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继续做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及案件处理等工作。

截止目前,共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共计2286人次,检查户数361户,涉及农民工11975人,审查用人单位规章60户;完成劳动用工年检60户;印发宣传资料700余份;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按照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文件规定收取和管理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2015年共存储34个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截止目前,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余额为1432.47646万元;有力防范建设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劳动法》、《合同法》、《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执法,确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本年度共处理投诉案件52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19666.5074万余元,涉及劳动者3205人;共接待来访群众936人次。

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1)办案工作,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我局以办案为中心,公正裁决,和谐办案。2015年,我局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37件,其中案外调解11件(涉及人数106人),不予受理8件,立案受理18件,其中社会保险11件(工伤保险6件),确认劳动关系4件,劳动报酬2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件,涉案金额115.48万元。立案受理的18件案件中,涉及国有企业4件,私营企业13件,机关1件。在立案受理的18件加上上年度未结的2件共计20案件中,当前结案19件,结案率为95%。其中仲裁调解9件,仲裁裁决10件。

3、与基层调解组织沟通。我县当前共建立20个基层调解组织,其中15个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5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精神及省人社厅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0%要在基层调解组织处理,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完成,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工作台帐,同时做好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台帐的季度和年度统计工作。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及全局作风纪律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素质。积极推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开展民主评议、群众评议机关行风政风等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为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人社作出贡献。

(二)人事人才工作。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见习相关工作,加大在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的常规管理,加强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联系和服务,适时了解基本情况,及时为选聘生出具报考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所需证明材料等。做好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包括年度考核、信息系统建设、公务员培训、登记及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继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达一级标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查阅、转移等手续。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数据库,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

(三)工资工作。按照上级精神,认真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以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有关政策;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正常运行的政策指导。做好2016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审批工作,并上册补发到位。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晋升、调动、职称变动后工资各项工作;办理好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初期工资和定级工资审批工作;认真开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评工作;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死亡抚恤、高龄补贴工作;规范和深化工资统发工作,做好全县108个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四)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做好2016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后续工作。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完成2016年度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完整,并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企业和困难就业人员提供更完善的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大《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确保《社会保险法》顺利实施。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执法力度,为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1、进一步重视调解工作,彻底化解纠纷,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前先行调解,坚持以调解结案为主。2、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到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研,了解基层调解组织人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加大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力度,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工作台帐,完成劳动争议案件50%以上在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的工作目标。

(七)加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以《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着力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八)进一步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健全统一管理、分工明确的统计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2015度人才资源年报统计、工资年报等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认真地填报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

(九)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务信息、网站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完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加强信访维稳队伍建设和各项信访案件基础性台账工作,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做好初访初信处理和重信重访整治工作,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信息分析报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十)加大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要求,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不断加强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注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着力打造“镇宁人社新形象”。

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