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转方式调结构,着力抓重大政策争取、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改革推进、重大规划编制和重点课题研究,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努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经济体制为工作重点,扎实高效地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一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任务为96亿元,预计完成82亿元,占全年任务的85.4%,比去年的63.66亿元增长28.8%。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确保任务为66亿元,预计完成5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84.8%,比去年的45.66亿元增长23%。500万元以上确保任务为40亿元,预计完成32.24亿元,占全年任务的80.6%。

2.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我县共安排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50个(其中:含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12个收尾项目5个,续建项目5个,新建项目34个,预备项目6个),总投资1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9亿元。1至12月,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59亿元的57.63%。新建项目已开工23个,开工率为67.65%。

3.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2015年我县共安排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12个(其中:收尾项目2个,续建项目4个,新建项目6个),总投资111.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95亿元。1至12月,累计完成投资21.73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57.26%。安顺市镇宁年产10万吨卫生用纸制造项目、安顺市镇宁至乐纪公路2个收尾项目已完工;新建项目开工4个,开工率为66.67%。

4.项目审批完成情况。按照国家、省、市安排,公布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全年共完成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共85个,项目总投资312703万元。其中项目审批61个,项目总投资133259万元;项目备案24个,项目总投资179444万元。

5.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情况。2015年,我县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23个,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4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6亿元。

6.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501号)文件要求,镇宁自治县在安顺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申报工作,会议结合镇宁实际,并制定了《镇宁自治县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于2015年6月12日经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为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截止目前共申报项目4批次,争取到中央专项建设基金8800万元。

7.项目库录入及三年投资滚动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发改投资〔2015〕2463号)、发改办投资〔2015〕2942号)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库系统录入项目297个,总投资348.25亿元,其中103个项目总投资61.15亿元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库;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共93个,总投资187.11亿元,逐步提高储备项目的成熟度,创造和拓展投资需求空间,为2016年县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提供项目保障。

(二)“十二五”规划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

一是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工作,全面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形成评估报告,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围绕“努力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也不同于省内其他地区的发展新路”的要求,做好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制定《调研方案》,明确文稿调研起草组分为两个组,分别到乡(镇)和部门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形成《镇宁自治县“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征求意见稿)》,争取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一级层面规划。完成《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两稿。

(三)涉农项目实施情况

1.石漠化项目

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总投资770万元,流域国土面积48.9平方公里,岩溶面积48.9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20.02平方公里。目前林业项目已实施完成,农业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形象进度达90%,预计年底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石漠化治理项目于12月中旬经省发改委下达批复,总投资770万元,将于近期启动。完成镇宁县2015-2017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2.以工代赈管理项目

2015年三批以工代赈项目共8个(含计划外项目2个),总投资574万元。截至目前,良田乐丰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完成进度60%;城关镇牛关至丁家庄三组通组路道路建设、朵卜陇乡窑上村道路建设已完成70%的建设任务;简嘎乡道路建设、江龙镇通组路建设、革利乡机耕道建设已完成10%的建设任务;本寨乡本寨村道路建设,马厂镇纳墩村通组路建设因计划于12月份下达,尚未启动建设。

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革利乡新建生态移民房156套及相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置739人,计划投资4147万元,目前已有30余户完成主体施工,总体形象进度40%。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申报工作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五)物价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年度内共开展各项价格执法检查70余次,共查处案件6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各种涉案物品价格鉴证293起,鉴证标的总价值281万元,其它服务性价格鉴定4起,总标的价值44万元。

三是加强成本监审和收费管理。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对5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帐制度,完成“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收费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粮食工作

一是抓好争储工作。2015年,新增省级粮食储备指标10000吨,市县级粮食储备指标4300吨,县级食用油储备指标100吨。

二是抓好储备轮换及管理。完成2014—2015年1000吨轮换计划并通过市级验收;完成新增4300吨市县级指标收购。确保全县储备的17298粮油均为安全粮油,其中县级储备粮5778吨,市级储备粮2000吨,市县级储备油220吨,代储油5000吨,新增市县级储备粮4300吨。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目前正在进行附属设施施工。受天气、资金等因素影响,预计推迟到2016年3月底完工(原定2015年10月底);争取到产粮油大县奖励119万元、2015年省级危仓老库异地重新资金4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

四是搞好粮油“保供稳价”。共供应平价大米28.7吨、食用油22.2吨,供应特价大米24.3吨,食用油5.9吨,面条2.3吨,为群众节省资金约12万元。

(七)铁建工作

一是完成沪昆客专征拆及相关事项协调处理。截止目前,全面完成红线路段征地及被拆迁户拆迁安置工作。落实集中安置点两个,拆迁户全面完成房屋建设并搬迁入住,同时落实水、电、路等基设施建设。境内全线9座桥、隧全部贯通,进入桥面及附属工程建设阶段;完成建设过程中给当地农户造成的失水、改道、改沟、土地纠纷等问题20余件的处理。

二是配合做好贵兴铁路镇宁站选址事宜。积极配合贵兴铁路镇宁站选址专家组到我县南片区现场踏勘核对,完成前期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按文件要求收集资料上报。

(八)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快节能减排项目实施进度。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镇宁县丁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镇宁县江龙镇污水处理工程、镇宁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4个项目建设正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开展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全年共计完成56个项目节能审查,其中47个为县本级审查,9个为向市节能减排支队申报审查。

(九)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扎实按照县政务中心要求安排人员到窗口值守,并开展好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0件,办结40件,现场办结率100.00%,群众满意率100.00%。

(十)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开展油输送管道隐患点整治。省、市、县安委会下达挂牌督办我县油气输送管道隐患点9个。现已达到消项6项,省、市挂牌督办整治的已完成,挂牌整改率达到66%;县挂牌督办整治的隐患还有3项没有完成,新增未消项的7项,现共有10项未完成整治,已制定整治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整治,消除隐患。

二是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印发了《镇宁自治县粮食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细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检查粮油企业38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0条,下发整改通知16份,整改落实率100%。

(十一)宣传文化思想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培训、建立QQ群宣传及制作专栏、文化墙等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共开展培训10余次、发送群信息百余条、制作专栏10余块,并印制文化宣传张贴资料百余平米。

二是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全年共上报各类信息简报128期,被县级媒体采用107期次,被市级媒体采用17期次,被省级媒体采用18期次。上报政务信息7期。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爱粮节粮宣传活动3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5次,共制作展板12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按要求制作并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0余条。

(十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和消极怠政治理。经过清理,我局共实施3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扎实组织开展自查,积极推进整改。共填写登记表26份,涉及需整改消极怠政问题33个,并及时开展整改;新出台了《工作通报制度》、《作风查纠制度》等2项制度,并对《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2项制度进行完善和强化。自开展消极以来,针对干部职工出现的消极怠政问题及时处理,共通报批评3人。

二是认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根据县纪委要求,及时清理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346907元。

(十三)党建工作

一是开展“双千双助”活动。全局6名副科级以上联企干部共深入企业开展工作11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3个,给企业党员职工上党课1次。

二是开展挂帮书记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我局共派出2名挂帮书记、3名第一书记到马厂镇开展相关工作,2015年共为所联系村争取到各类项目7个,涉及资金809.8万元。

(十四)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六项行动计划相关工作。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了两次六项行动计划联席会议,主要对2015年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及调度,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上报县委、政府。同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县创建办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

二是认真做好单位创建责任区清扫及值守工作。按照每周一、三、五集中清扫,工作日开展值守的要求,以季度为单位排好班,由分管领导轮流带队开展集中清扫,全年共开展集中清扫百余次。

三是及时开展旱厕改造。按照县创卫办要求,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的5座旱厕进行改造,封闭1座,改造4座,共花费资金2万余元。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工会、计生、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人的问题。一是因领导变动大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多方面原因,2015年我局主要领导变动较频繁,导致工作延续性受到影响,一定程度影响全局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干部结构不合理导致工作积极性受影响。我局现有编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6名,但行政股级岗位12个,事业股级岗位只有3个。现有行政人员中部分因身份不明确无法提拔到股级岗位,导致12个岗位只有3个得到明确,其余均以股室负责人身份开展工作,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缺编现象加重了人少事多的困难。我局目前行政缺编2人,事业缺编2人,因只能选择调入,导致2015年获批的3个用编计划只使用1个。

(二)资金问题。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不足导致项目储备少,影响了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也对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2015年全年仅安排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导致很多部门只敢想不敢动,延误项目谋划的有利时机。

(三)投资增长乏力。受省市级重大项目开工率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以及缺乏重大新开工项目的支撑,导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不理想。

(四)是干部职工学习意识有待提高。因为人少事多的缘故,我局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抓得不够,导致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较为淡薄。

(五)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三、2016年工作计划

综上所述,2015年中,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在继续发扬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认真抓好2016年重大项目谋划。围绕国发2号文件、黔党发1 5号文件、市委“1 2 4攻坚”提出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重点工作,结合国家投向抓好项目谋划,为2016年县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提供项目保障。

二是扎实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顺利完成。以“十三五”开局之年及全市城镇发展大会为契机,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同步小康工作。

三是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认真落实三年滚动计划,并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打牢基础,确保2016年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再上新台阶。

四是统筹协调抓好物价、粮食、铁建等工作。加快2.5万吨粮食仓储项目建设进度,并完成县粮油购销公司新库搬迁;继续抓好沪昆高铁建设服务协调工作,确保2016年实现全线贯通。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提升全局行政效能,提升干部职工服务企业、群众,以及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对外宣传,为发改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加强信息报送、网络舆情回复、行政执法处理情况公开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对发改工作有更深入了解,并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

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