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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统计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重点,主动作为,为早日实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充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强化统计数据管理。完善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办法,加强重点指标的趋势性、匹配性、结构性、支撑性研究分析,建立健全重点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和行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和监控。坚决防止“数出多门,一门多数”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对部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主管部门抓发展和申报,统计部门抓审核和验收”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增强部门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做到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一是加大统计成果转化力度。统计部门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收集各项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资料,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继续做好《镇宁县经济要情》的编印。二是创新服务方式。要精简简报、通报等纸质材料的要求,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三是提升统计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经济形势的专题研究和探讨,撰写一批高质量的统计分析。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力度。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解读统计数据,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

三、继续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一是做好名录库维护与延伸。及时对名录库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全县所有单位实行进库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新标准、新要求,深入贯彻执行“一套表”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网上直报平台的管理和运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和指导,督促基层企业单位改善网报条件,进一步提高网报数据质量和网报率。三是严格准入。定期清理、实地核查(勘查)、审核申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提高准入率。四是更广泛地推进联网直报。认真搞好“五上”企业劳动工资网报,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网报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统计,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统计。

四、全面加强统计建设。

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搞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坚持经常性的统计法治宣传,认真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专项执法工作。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数据的自觉性。健全执法队伍,完善执法制度,强化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保证网络畅通,信息安全,及时更新完善名录库信息。加强统计QQ群的管理,规范言论,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统计工作制度、数据上报制度、数据评估制度、数据发布制度以及统计网络安全等制度,促进全县统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化和长效化。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稳定统计人员,增配统计力量,保证统计人员相对固定。全面加强统计业务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解读、数据监管监控等六个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升全县统计队伍人员素质。五是加强文化建设。要坚决恪守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继续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县统计文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按照国家的统计部署,搞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搞好普查员选配及培训、普查小区划分及小区图绘制、摸底清查、普查宣传、物资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六、继续搞好统计预警监测,增强决策咨询能力

1、认真学习和研究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测评的测评办法,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增比进位工作。

2、积极配合县小康办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好全面小康进程的监测,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镇宁自治县统计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