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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各城区财政局,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黄小英

联系电话:3825977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梧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