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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进一步深化降成本举措,出台“新28条”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

自治区政府已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意见》共28条,将进一步深化降成本举措,优化企业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

去年4月,我区出台“降成本41条”政策,通过各项降税减费政策,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300亿元左右。在这一“组合拳”的基础上,“新28条”围绕“降低投资成本、促进投资回升”的根本任务,打出“专业拳”:在项目落地、审批、开工、建设、竣工各个环节推出一些新的措施。

据了解,“新28条”将企业反映较多的降成本“痛点”作为出台降成本政策和落脚点,针对目前企业反映强烈集中办理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提出了指向明确、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包括降低投资税费、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成本、用能用水成本等。在国家法律政策框架下和我区权限、财力可承受范围内,提出现阶段我区可以实现的最大幅度降成本政策,部分重点条款划定硬性指标,或取消、或减免、或清理、或规范,力求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每项政策措施还确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以便政策落地见效。

初步估算,这次降成本“新28条”每年将减免或缓缴实体经济成本120亿元左右,加上“41条”的继续实施,每年可为我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超过400亿元,对我区实体经济尤其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是一个重要利好。

“新28条”5个方面为企业减负

降低投资税费,共7条

包括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负担;落实国家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降低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降低融资成本,共9条

包括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灵活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融资交易达成;设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降低金融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基金业;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政策。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共5条

包括深化项目审批改革;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对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进行奖励;集中补办工业企业土地证、房产证。

●降低用地成本,共4条

包括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调低土地出让底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

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共3条

包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降低企业用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