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代市政府草拟了《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现将送审稿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投资科 潘建兰
联系方式:0773-2823547
附件:《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桂林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办法.doc
公 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代市政府草拟了《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现将送审稿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投资科 潘建兰
联系方式:0773-2823547
附件:《桂林市支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桂林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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