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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培育“四上”企业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培育“四上”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工作部署,有效发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高“四上”企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培育“四上”企业工作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