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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1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根据《广西通信管理局关于落实2016年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支持政策和配套资金的函》精神,我市获得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中央补助资金7681万元,需要我市落实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为2186万元。为做好我市配套资金的筹措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起草了《河池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方案》并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人民政府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督促辖区内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落实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附件: 1.河池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方案

2.河池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