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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连续3年降低涉企收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降本增效、为企业减负是这两年政府部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的工作。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广西在2015、2016年取消或降低一系列涉企收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取消、停征、降低数十项收费,2015年以来降低电价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等,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另外,2012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735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2.919亿元。

据统计,2015年,广西取消了5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暂停征收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4项收费标准;2016年,取消和免征了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0项经营服务收费,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今年继续取消和停征8项经营服务收费,取消和停征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电力成本占企业成本中的很大比例,2015年以来,自治区物价局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连续4次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和粤桂县城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实施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免收新增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调整企业减产停产期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降低核电上网电价等,并且通过特殊电价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等,切实为企业降低成本。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高速公路通行费一直是较大的负担。为了促进物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广西一直执行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3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并且暂缓调高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降低了六寨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路段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以抓好沿海铁路货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适当降低综合运价水平;积极协调推进“渝桂新”通道集装箱货物运价参照中欧班列的中转集结班列运价下浮机制执行。

政策出台了,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不该收的费用是不是还在收?物价部门持续性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针对电力、银行和边贸口岸等领域存在的乱收费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735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2.919亿元。有力地保障了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