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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县一市一镇入围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明确将北京市顺义区等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荔浦县、浦北县以农民工融入城镇,靖西市以边境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六景镇以产城融合为试点任务入围。至此广西已有9个地方列入国家级城镇化综合试点。

根据《通知》,第三批试点将于今年底前启动,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将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镇用地无序扩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通知》明确,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建设功能好、交通畅、环境优、形象美的新型城镇。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4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就已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4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来宾市分别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为试点任务列入国家第一批试点;2015年11月,全州、平果县和北流市分别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试点任务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目前,前两批试点正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