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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力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综合改革,有效推进我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2016年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4400万元,持续扩大试点范围,着力提升我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覆盖面。

自治区自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以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4年,先后分两批在宾阳、三江等12个县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2015年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新增灌阳、兴业县为试点县,试点县扩大到14个。2016年结合相关县对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工作重视程度,以及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情况,继续新增荔浦县、藤县、昭平县、武宣县和容县等5个试点县。到目前为止,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项目县扩大到19个。

通过先行试点、不断探索,我区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善了体制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我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下一步,广西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争取将我区列入全国试点范围,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