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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今年安排2952万元资金购置城市扬尘控制装备

南宁新闻网讯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16年自治区环保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大气十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大气十条”为内容,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开启全面治污新征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1-11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5%,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预计到年底将超额完成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提出的PM10、PM2.5年度削减目标。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95.4%,同比提升了7.4%;除了PM10 、PM2.5 两项指标超额完成年度削减目标以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硫、臭氧三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同比也分别下降了22.2%、16.7%、3.2%;二氧化氮则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今年以来,广西通过大力推进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以及对城市建成区的化工、有色冶炼等企业逐步实施搬迁等措施,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火电、钢铁、石油石化、水泥等行业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目前,广西73个现役燃煤机组中已有71个安装了脱硫设施,21个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33个安装了脱硝设施,新建的6台燃煤机组均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华润电力(贺州)有限公司的两台机组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国投 (北海)电厂、国投(钦州)电厂也各有1台机组正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预计2017年春节前投入运行。全区钢铁行业烧结机则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区原有的16条新型干法水泥窑以及新建的11条水泥生产线都安装了脱硫设施。此外,还安排财政资金656万元支持了23家糖厂改进烟气治理。

据悉,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共安排了2096万元补贴资金用于扎实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2015年-2017年全区整治燃煤小锅炉共计852台,2015年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589台,2016年1-11月已经累计整治335台,完成年度计划131.4%,同时严格禁止设区市建成区内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此外,自治区环保厅还进一步加强了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或大型企业余热利用,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在建集中供热工业园区7个,其中,来宾河南工业区成为广西集中供热的典范,利用集中供热的成本优势引进企业24家,集中供热成为园区招商引资金字招牌。

2016年广西共安排财政资金2952万元,支持2015年大气防治成效显著的12个设区市购置道路保洁车、喷雾抑尘车等城市扬尘控制装备,同时,严格执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年度计划,严管重罚治理违章渣土车。目前,各市已基本完成装备采购,提高了城市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城市扬尘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控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淘汰11.5万辆的任务,自治区环保厅连续两次联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组成督查组,对工作进度较慢的设区市开展督查。截止11月30日,我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6824辆(其中黄标车59261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92.89%,有望完成年度任务。

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还将继续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核心,实行“PM10+ PM2.5联合控制”,提高治污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力争2017年全区PM10、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目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比2016年削减2.6%。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