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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州市西岸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州市西岸镇

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

连州市人民政府:

送来《关于报请审批《连州市西岸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请示》(连府〔2016〕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州市西岸镇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二、《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镇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西岸镇成为“广东省中心镇和以进士文化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连州市山水生态田园城镇,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合理控制城镇规划。规划西岸镇总人口规模到2020年约为3.24万人,2030年约为4.18万人。规划镇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控制在54.75公顷以内,2030年控制在125.68公顷以内。

四、《总体规划》是西岸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西岸镇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的重点及建设时序,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