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德建水库项目移民安置点)的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德建水库项目移民安置点)的批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德建水库项目移民安置点)>的请示》(山府〔2016〕2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德建水库项目移民安置点)》,并请你县严格按该方案实施福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

二、本次规划修改拟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7693公顷,调入地块位于福堂镇永丰村,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全为农用地(含耕地1.780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7693公顷,调出地块位于福堂镇永丰村、读楼村,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并按规定组织开展了听证、公示、专家论证等工作。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的要求,项目开发前应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时涉及使用林地的,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项目尽可能少占耕地,严格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切实节约集约用地。涉及经营性用地的,在建设用地供地时,必须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四、请你县在该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在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后同步更新区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