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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府函〔2017〕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阳江市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

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府〔2016〕14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复制推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形成我市改革开放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与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

二、复制推广事项及工作分工

(一)投资管理领域

1.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贯彻落实2016年10月8日公布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16年第3号),配合省商务厅参与外商投资备案办法和备案登记系统的设计。制定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办事指南,开展全市备案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我市外商投资审批改备案的复制推广工作。(市商务局)

2.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打造电子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业务,实现对全市纳税人“网上下单、足不出户、送票上门”的一站式服务。采用“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O2O新模式,纳税人领用税控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完成发票验旧、核销及抄税等前期工作后即可进行发票申领,税务机关在线审核确认纳税人申领发票种类、数量等内容,核对同意后对发票进行打包,通过纳税人自取或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同时,将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发送至新系统开票软件,纳税人收到发票后,通过新系统确认下载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发票网上申领。(市国税局)

3.企业简易注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制定我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告知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及时对《阳江市商事登记规范》中的注销登记规范进行修订,指导全市登记机关做好该项改革工作。参与对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改造,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告便利。编制关于简易注销登记的解读材料,通过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加深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该项改革措施的认识。(市工商局)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

1.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口岸、试点企业、上线项目、运维方式,加强省市之间、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推动落实广东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我市建设推广,提高我市通关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实施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AEO企业影响力,促进更多企业申请海关认证企业。(阳江海关)

3.实施企业协调员制度。落实海关总署部署,实施为企业服务的协调员制度。(阳江海关)

4.改革创新原产地签证管理机制。深化企业备案改革,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合格假定原理,实现企业备案和办证一步到位。通过风险分析和合格假定,充分采信企业的申报内容,对一些国产化率高,敏感度低的出口产品,在备案的同时申请直接受理企业的办证申请并签证。首次签证后,根据业务需要,采取抽查的方式,实施事后监管和信用信息采集,结合事后监管的结果和企业的信用程度,对企业日常签证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推广原产地证一体化,实现一地备案、多地签证、领证,既不需要重新备案,也不需要异地调查。(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实施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对阳江口岸入境的国际船舶实施染疫风险评估,低风险的船舶实施“无疫通行”;高风险的船舶进行重点监控,实施锚地检疫,需卫生处理的,达到处理效果后方可入境。(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免予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组织实施对清单内货物免予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工作。(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根据海关总署部署,结合2016年10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海关稽查条例》,借助中介开展稽查,完善相关做法,为海关工作提供相关辅助。(阳江海关)

2.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根据海关总署部署,依托海关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通关便利。(阳江海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做好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商务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复制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做好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为复制推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协同单位沟通会商,按照任务分解、时间节点等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务实求效的原则,对已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争取早见实效;对暂不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加以推进。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主动适应复制推广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完善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化系统,加强各管理责任单位与市场主体的对接。

(五)加强工作创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学习借鉴各地自贸区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加强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做到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改革创新经验的宣传力度,以举办政策宣讲会、发布操作指引和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通过多渠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及解读相关政策,使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市商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政策宣讲会,向有关企业宣传推介相关政策,全力扩大政策知悉范围,使有关企业能够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阳江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阳江职院,中央、省驻阳江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