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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343号)、《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梅市经信【2016】493号)精神,经各县(市、区)及市属工业园区推荐、项目要件审查、专家评审,现将梅州市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三批)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4日至1月1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经信局联系人:吴学明,电话/传真:2251361

市财政局联系人:邹永礼,联系电话:2122218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