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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快递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邮政管理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肇庆市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40号)精神,为促进我市快递业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目标和肇庆市“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这一发展定位,结合《肇庆“两区引领两化”规划》、《肇庆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部署要求,抓住邮政业快速发展重要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邮为保障,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创新、推进科技兴邮,促进人才兴业,全面提质增效,实现肇庆邮政业转型升级,实现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目标。

(二)发展目标。

1.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到2020年,快递行业年业务量达7000万件,业务收入达到10.65亿元,年均增长33%,年承载近400亿元价值的产品在肇庆地区流转,行业年均新增就业岗位400个,有力拉动社会就业。继续保持肇庆市快递行业高速增长的态势,提高快递服务能力、创新水平和竞争优势,满足电子商务发展对物品配送服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快递服务的需要。

2.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快推进快递服务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融合化发展,建立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3.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标准化作业体系,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建立投诉处理平台,投诉受理率达到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6%。

4.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全部开展承诺服务。推行标准化服务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规模以上快递企业普遍达到快递服务标准。延误率、损毁率和丢失率指标表现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三)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鼓励支持引进快递总部企业,快递企业在肇庆市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或者呼叫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与单位,下同)

(四)加强基础网络建设。

1.支持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在肇庆城区及各县(市)分别设立快递产业园区,由地方快递企业和电商企业在园区建设营业或者分拣处理场所,在租金上给予优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鼓励快递企业与邮政网点、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服务农村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3.鼓励企业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商业、邮政便民服务等设施加强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合作,推广快件箱等智能投递设施,解决快递进社区、校区(高校)、办公区等“最后一公里”难题。[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拓展开发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推广快递仓储设施、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适应快递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通过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快递业有效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自动化分拣设备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市金融局、市邮政管理局、肇庆银监分局负责)

(六)发展电商快递服务。

1.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促进快递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业协同发展,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

2.加快发展跨境快递服务,加强粤港澳服务合作与交流。(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肇庆海关负责)

(七)加快推进“三向”工程。

1.实施快递“向下、向深、向外”工程。推进农村快递业与农村物流、农产品运输配送融合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下沉带动农村消费。(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

2.支持建设县级分拨中心和设立乡镇快递网点,服务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消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引导快递企业面向城乡社区创新末端网络运营模式,打造便民利商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服务于制造业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代收货款、供应链管理、冷链快递等增值业务。(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

4.大力推广快件箱等智能投递设施。将智能快件箱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规划中,在重点区域建设智能快件箱服务中心,大力推广快件箱等智能投递设施。(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5.鼓励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提高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进邮政、快递网络共建共享。(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八)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快递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度融合,实现快递服务全环节无缝对接、高效便捷运行。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资源优势和组合效率,逐步形成稳定便捷、经济高效的快件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通道。(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九)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完善行业安全监管机制。

1.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2.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寄件人、快递企业、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推行实名收寄制度,确保肇庆快件100%过安检,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肇庆寄递渠道安全。(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3.配套建设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支持建设肇庆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负责)

4.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监测与信息发布,做好申诉处理工作,加强对快递环节的管控,提高企业服务质量透明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负责)

5.加大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管力度,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行业综合治理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全面落实精简许可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建立务实便利、高效透明的快递许可工作体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便利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末端网点的工商登记。(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一)完善法规规划体系。编制肇庆市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土地利用、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二)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土地供给。合理安排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实施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的存量土地优先发展快递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三)支持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1.抓紧研究推广应用符合快递专用机动车系列标准的快递专用车辆,发布快递行业统一标识。(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

2.对货运车辆实行通行管控措施的道路,根据快递服务需求,给予快递运输车辆(黄标车除外)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的便利。(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依法依规加强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允许经过审核登记的快递专用电动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4.简化对快递企业增加车辆运营规模的审批流程,重大活动期间城市交通实行车辆限行措施的,交通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确保快递车辆的基本通行。(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根据行业标准,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学实践岗位,鼓励快递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

2.支持快递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快递业职业资格制度,对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人才政策保障。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等政策,规模以上快递企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举办快递企业专场招聘,促进行业转型升级,解决企业用人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五)支持快递协会发展。进一步发挥肇庆市快递行业协会的功能,继续发挥协会促进行业联合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协会建设。(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六)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快递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推动全市快递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2.注册地在肇庆的快递企业,方可适用本通知相关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各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