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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新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肇庆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

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形成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提升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升级发展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为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在保障人民群众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创新和完善广播电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我市创建文化强市、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加快推进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到2020年,争取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达到珠三角水平;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全市有线网络完成整合;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业务快速发展,三网融合水平不断提升;地面无线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基本覆盖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接收。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高清化、智能化改造和光纤入户,推动IPTV网络建设和运营,电视节目频道与本地广电有线电视节目频道保持一致,提升网络业务承载和宽带接入能力;综合利用各种有线无线方式来保障群众收听收看到丰富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鼓励各地广播电视网络公司与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全面业务合作,加快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地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分公司)

(二)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化建设。加快有线电视光缆干线、支线网络、前端机房建设,尽快实现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形成广电网络归属省统一管理运营的良好局面。全面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加速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向宽带广电网络转变,推进光纤到小区、光纤到自然村、光纤到楼,统筹兼顾同轴电缆入户和光纤入户,大幅提升网络承载和宽带接入能力。全面推进有线网络智能终端的推广应用,促进广播电视业态创新和多元业务开发。(责任单位: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三)推动IPTV网络建设和运营。各级文广新和经济信息化部门合力推动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与各通信运营商之间杆路及光纤管道的共建共享,以提升基础设施的有效利用率,减少资源重复建设,降低建设成本,加快“村村通”到“户户通”的工作进度。鼓励电信企业联合广播电视台和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开展IPTV网络建设和运营,为用户提供基于电信网的直播、回看、点播等广播电视服务和在线教育、交互游戏等增值业务,扩大我市数字广播电视覆盖范围,丰富群众收听收看手段。[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四)建设无线数字化覆盖网。推进市广播电视台北岭发射台、四会市广播电视台贞山发射台、广宁县广播电视台石马顶发射台、怀集县广播电视台塔山发射台、封开县广播电视台麒麟山发射台、德庆县广播电视台香山顶发射台升级改造,提高覆盖质量。按照省的要求,加快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省节目)工程。加快推进全市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网建设和服务,推动无线模拟电视用户向无线数字电视用户升级(经批准后停播模拟电视),基本实现我市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全面实现无线电视数字化。[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加快建设和完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专营和售后服务网点,稳妥开展直播卫星其他增值服务的市场化运营试点;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升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确保通过无线(数字)提供不少于17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有线广播电视在由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过程中,保留6套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选择观看,可确定一定数量的数字电视节目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七)丰富广播电视节目。支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办合办科技致富、农林养殖、知识普及、法治建设、卫生防疫、运动健身、防灾减灾、水利气象、文化娱乐等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节目,打造一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节目品牌,并逐步增加播出时间。加快推进肇庆本地电视台在IPTV上线的工作进度,推进本地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加强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的定位经营、形象包装,推进新闻、节目内容和形式的改革改版,切实增强节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鼓励创作更多凝神聚气、砥砺奋进的好作品,依托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内容创作生产引导专项资金和重点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推出更多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广播影视精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八)大力推进融合发展。加快以优质视听内容为基础的新兴业务开发和应用,依托广播电视优势内容资源和传输资源,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广播电视的有机融合。加强与肇庆移动战略合作,强化技术支撑,拓展信息数据库建设、数据新闻生产、多媒体直播和微视频业务,推进媒体进一步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宽带广电”战略和智慧广电建设,推动相关产品开发和立体传播体系建设,拓展视听服务创新空间,优化内容产品和信息服务供给结构。(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九)激活广播电视市场服务。以宽带网络建设、内容业务创新推广、用户普及应用为重点,推动开展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家庭建设,发展高清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广播、回看点播、电视院线、宽带服务、网络电商等新兴业务和服务,促进文化和信息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分公司)

(十)强化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分级分层推进我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务宣讲服务。加快协调推进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应急广播系统的管理,实现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接入、应急节目制作播发及媒资管理、辖区内应急广播资源管理、应急广播发布流程控制、发布资源调度、值守监看、应急广播信息分发传输、应急机动广播等功能。加快完善布置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和终端。以现有省级调频同步网、县级调频、中波、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模拟电视等多种类型的节目传送站点、传输干线、发射台站等广播电视覆盖网络为基础,加快布置户外应急广播智能终端,独立承担远程激活、紧急播出功能;布置由应急广播大喇叭对接终端、公共广播对接终端和户外大屏幕对接器组成的适配型终端,利用全市现有的村级大喇叭扩音设施、楼宇及学校公共广播、城市公共场所大屏幕等播出设施,扩大应急广播信息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办、市三防指挥部、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广播电视台制播系统高清化和无线发射台升级改造。推进市、县广播电视台高清制播系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推动高清演播室及前端机房建设,完成制播、传输及接收全流程的高清化改造,提升本地高清频道的节目套数和播出质量。全面推进市、县广播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提高采编播信息化水平和制作效率。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线发射台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和标准化建设。协调推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快打造肇庆手机台,利用移动客户端优势,推动新媒体经营创收新平台建设。加强市、县广播电视台和全国各地手机台整合联动,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跨平台、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合作,进一步拓展和巩固新媒体宣传舆论阵地。坚持“政府办台”的基本原则,在制度上保障县级台的工作重点向公共文化服务转移,推动县级台更加合理、有序、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十三)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化发展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协调建立健各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维护体系,逐步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向行政村延伸,强化市县服务分中心的作用,确保各级服务网点正常运行,逐步形成“县级及以上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专人负责、用户合理负担”的公共服务长效运行维护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有效开发和利用人才技术资源。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发射台站传输覆盖技术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队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吸纳中高级技术人才,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巩固我市村村通、户户通的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十五)创新广播电视发展模式。鼓励国有、集体、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县级以下新建有线电视分配网和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参与农村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建设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广电、电信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乡规划建设要为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廊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网络入廊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参照省出台的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目录和办法制定我市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目录和办法,采取政府购买、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和管理;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益性广播电视专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殊群体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十六)大力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无线网(NGB—W)示范网建设。加快推进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NGB—W示范网建设,全面提高热点区域广播电视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有线无线融合网技术的推广,逐步建立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不断满足多终端传播、移动接收以及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十七)积极培育个性化市场服务。通过NGB—W示范网的业务推广与应用示范引导培育个性化市场服务,实现对用户数据的采集、个性化内容发布、数据广播定向推送等功能,提供基于用户、类型多样的全媒体业务应用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信息需求,促进文化信息消费,带动关键设备、软件、系统产业化,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

(十八)大力推动智能终端应用示范。在有线电视、直播卫星电视、地面无线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等领域开展智能终端应用示范。大力推动机顶盒、一体机、媒体网关等各类广电融合终端的标准化、智能化进程,加速各类传输媒体的生态共建共享,形成“广电+”生态链,促进广电融合媒体业态创新和应用开发,支撑智慧广电发展。(责任单位:广电网络肇庆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广播电视户户通重点任务。要把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地政府(管委会)工作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资金投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地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本级无线发射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和机构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提高服务水平,按照职责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为全面实现我市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指标和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实施、工程进展情况分级分层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督促检查评估,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各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