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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本次抽查情况将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正在运行的县级及以上政府网站共45个,包括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8个、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市级单位网站26家、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市级单位网站10个。此外,根据粤办函〔2017〕156号文件有关要求,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相关迁移关停工作现正有序进行,因此不纳入本次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中,全部政府网站不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有73%的政府网站可用情况良好,有68%的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良好,有75%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情况良好。

日常运维情况良好的政府网站(10个):清远高新区管委会、清新区、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档案局、市地方税务局。

存在问题较多的政府网站(6个):市教育局网站有4个长期未更新栏目,有2个空白栏目,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不到位;市公安局网站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2周内不足10条,有9个长期未更新栏目,有17个空白栏目;市司法局网站有6个长期未更新栏目,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不到位,对日常监测抽查反馈问题长期不整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1个长期未更新栏目,有6个空白栏目;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动态栏目2周内未更新,有2个长期未更新栏目,有3个空白栏目,对日常监测抽查反馈问题长期不整改;市旅游局网站首页长期未更新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动态栏目2周内未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不到位。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对日常监测抽查反馈问题长期不整改,导致网站长期存在多个未更新栏目和空白栏目。

(二)网站升级改造亟待数据同步迁移。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在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但由于数据迁移工作滞后,导致网站短期内出现多个未更新栏目和空白栏目。

(三)个别拟关停网站存在忽视日常维护的现象。市教育局、市旅游局拟关停网站,但在未完成数据迁移之前没有继续保障信息更新,导致网站出现多个未更新栏目和空白栏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对政府网站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在每月收到日常监测抽查反馈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整改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新闻信息科;要每天读网自查,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17号)中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无力维护、问题多发的网站要加快整合迁移。

拟永久关停的网站主办单位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http://pucha.kaipuyun.cn)提交申请,并逐级报批,同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要持续做好运维保障工作至数据迁移结束,并在公告期满后及时注销网站域名、注册标识和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在报送系统点击“完成下线”功能按钮变更网站状态。

拟临时关闭的网站主办单位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申请,并逐级报批,同时在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临时关闭公告,要持续做好运维保障工作至申请获得最终核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恢复网站正常运行。临时关闭申请每年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0天。

网站升级改造要同步进行数据迁移,及时充实各栏目内容;若网站基本信息有变动,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修改,并逐级报批。另外,网站因意外故障造成无法正常访问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备。

(三)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制定完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网站安全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