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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

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

东委发〔2015〕5 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战略地位,坚持需求导向、人才为先、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协同创新为抓手,大力实施“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引领”、“创新载体提升”、“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金融结合”、“创新布局优化”七大工程,打造以松山湖高新区(生态产业园区)为龙头、重点镇(街道)为有力支撑、各区域协调推进的全面创新格局,积极参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 年,全市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比较完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配置更加优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水平和辐射扩散能力显著提高,科技促进内生增长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幅增强,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主要创新指标位于全省前列,为东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一)创新主体。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1 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50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建有研发机构;累计引进和培育省市创新科研团队80 个左右,“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以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以上。

(二)研发投入。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9%。

(三)创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50 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达到100 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10 家。

(四)创新成果。每百名R&D 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2 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 件以上,技术自给率达78%以上。

(五)产业支撑。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8%以上,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