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内容:
●根据市人才入户的有关规定支持高企及后备高企员工开展自评人才入户工作。
●对父母一方在我市高企及后备高企担任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三年以上的,其子女入学优先按照《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给予支持。
●支持高企及后备高企研发、管理人才申请我市提供的公租房、人才公寓,对租房、购房予以补贴;支持高企研发、管理人员申报我市特色人才购房的有关政策。
2.详见政策:《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2015-2017)》(东府办〔2015〕87号)
3.有效期:2015年8月1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