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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取消惠城区河南岸恒宇新苑佳坊便利店等十一家平价商店资格的通知

市区各平价商店经营企业:

鉴于惠城区河南岸恒宇新苑佳坊便利店、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佳坊便利店、惠州市家乡食品有限公司桥东城背路店、惠州市供销益民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山水江南店、惠州市供销惠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供销华隆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排分公司、惠州市供销雄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惠奥店、惠州市供销雄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郦城水岸花园店、惠州市惠城供销盈通农贸配送有限公司、惠州市益源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水口东景店、广东省惠州医药采购批发站全一药店这1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及1家药品平价商店目前的经营与管理状况,已不符合开设平价商店的条件,根据《惠州市平价商店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11家平价商店资格,原签订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协议及药品平价商店建设协议终止,收回原市物价局颁发的平价商店牌匾。

请各平价商店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平价商店管理有关政策,规范经营,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稳定物价与让利惠民作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