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平价商店经营企业:
鉴于惠城区河南岸恒宇新苑佳坊便利店、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佳坊便利店、惠州市家乡食品有限公司桥东城背路店、惠州市供销益民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山水江南店、惠州市供销惠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惠州市供销华隆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排分公司、惠州市供销雄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惠奥店、惠州市供销雄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郦城水岸花园店、惠州市惠城供销盈通农贸配送有限公司、惠州市益源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水口东景店、广东省惠州医药采购批发站全一药店这1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及1家药品平价商店目前的经营与管理状况,已不符合开设平价商店的条件,根据《惠州市平价商店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11家平价商店资格,原签订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协议及药品平价商店建设协议终止,收回原市物价局颁发的平价商店牌匾。
请各平价商店经营企业严格遵守平价商店管理有关政策,规范经营,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稳定物价与让利惠民作用。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