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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研发奖励

1.扶持对象:

●东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资助方式:

●每个企业获得的年度研发投入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科技创新券,单一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数不得超过15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的2倍,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

3.详见政策:

《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9号)

4.有效期:

2015年7月14日-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