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
●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等用地;
●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的产业项目。
2.资助方式:经市政府批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的房屋产权可以独立分割办理销售。
3.详见政策:《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85号)
4.有效期:2015年8月7日-2017年12月31日
1.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
●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等用地;
●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的产业项目。
2.资助方式:经市政府批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项目的房屋产权可以独立分割办理销售。
3.详见政策:《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5〕85号)
4.有效期:2015年8月7日-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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