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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东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攻坚之年。全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向政策要红利,向创新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以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巩固提升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全市经济新常态下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人均生产总值增长7.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总额增长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引进内资实际投资金额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8%;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37%;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58.5%;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5%;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3%;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幅控制在3.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下降4.6%、1.6%、7.7%和5.2%。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深化重点关键领域改革,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探索在所有企业实行“十证联办”制度,继续在便利化登记和后续监管“两端”发力,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完善“政府主导、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网格化综合监管体系。

(二)深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改革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外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

修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机制,制定项目准入、退出、定价、调价、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通过PPP投融资模式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现项目网上办事横向贯通工程。下放一批定价权限,进一步推进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及时开展我市保留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与《广东省行政审批目录》的对接规范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事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五)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加强合作,在国有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施产权转让和利用存量资产引进外部资本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东莞

通过“立良法”推动“行善治”,加快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程序性规章建设,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努力消除靠人情、靠关系办事的现象。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依法清理规范各项收费,加强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化。真正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设计、从单打独斗向纵横协管转变。

二、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

(一)着力构筑“一中心四组团”发展新格局

围绕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目标,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以“一中心四组团”市域空间统筹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水平。

(二)全面推进城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积极探索农用地统筹发展模式,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方式整合零散耕地;推行TOD土地综合开发模式,促进多功能土地用途开发;优化“三旧”改造审批流程,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探索土地出让和整体开发模式,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创新土地价格形成机制。

(三)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

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支持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中心镇、重点镇创新市场化、规范化融资方式;落实“非禁即入”投资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PPP等方式参与城镇化项目建设。

(四)建立健全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

推进以常住人口为依据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产权流转和产权资本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承担市民化成本的能力。

(五)有序加快城镇市民化进程

落实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原则,加快人口的城镇化进度;加快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人口迁入条件和规模;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优化调整积分设置;扩大教育学位资源,增加积分入学学位供给;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探索制定“同城同待遇”批次清单,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权益,推动本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市民化。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农民带着权益进城,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鼓励就业创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鼓励本市户籍农民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和措施,降低其对土地的依赖。

三、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大力开展建设创新型经济强市工作,把创新驱动摆在东莞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一)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机制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加快大学创新城二、三期工程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进驻。优化科技管理与服务模式,构建环境优、机制活、效率高、资源聚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二)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产业

加快散裂中子源项目和云计算中心项目建设,发挥东莞在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领域、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领域等6个领域的优势,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三)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高企认定复审考察机制和优惠政策,降低扶持门槛,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措施。实施“零突破”与“双提升”专项行动,探索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方式。

(四)继续推进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探索平台资产、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加快推进横沥模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动虎门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桥头环保包装协同创新中心的筹建工作。

(五)深入推动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

积极发挥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作用,加快推进开展“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奖联动”等科技金融产业融合试点工作,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技术成果、产业项目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渠道,更加有效撬动金融机构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六)深入实施人才发展规划

统筹重大人才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出台引人、留人、用人系列政策,在子女入学、就医就业、税收返还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研发人员报酬与市场业绩挂钩机制,让各类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积极拓展市场空间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办好海博会,以东莞中外运物流中心为节点,开通“粤满俄”、“粤新欧”集装箱铁路班列,打通往来东盟地区、中亚五国、俄罗斯、蒙古地区的铁路货运通道;以虎门港为航运节点,积极开辟日韩、东南亚等国际航线,打造内外贸沟通的重要通道。

(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

完善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用好每年1.5亿元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全力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打造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聚集区,引进一批知名电商企业,加速形成涵盖制造、电商、物流、支付、仓储等环节的全产业链、全生态系统。建设“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在通关、物流、结汇、退税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加快试点快件和保税跨境电商业务,打造保税加工、现代物流、临港产业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开放平台。

(二)扩大经贸合作交流领域

加快搭建企业“走出去”平台,完善境外经贸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探索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东莞经贸代表处,充分挖掘境外广东商会及境外华侨资源,不断提高东莞在国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鼓励企业走出去

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海外并购、新建基地等方式设立境外企业,扩大境外市场渠道,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

主动对接珠三角区域规划,强化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联动、生态治理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加快深莞惠一体化步伐,深化穗莞战略合作。主动对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积极共建珠江口东岸世界级湾区。

五、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完善重大项目统筹招商“一站通”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对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的全程服务。严格实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行政审批集中会审制、提前介入制、跟踪服务制、绿色通道制、限时办结制、计划倒排制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重大产业项目的签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和履约率。

(二)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以纺织服装、家具、食品饮料、玩具、造纸等五大优势传统产业为重点,推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打造成全国性的区域品牌,并力争再创建和培育若干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加大在模具、纺织服装等传统行业中推广数控机器的力度,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

(三)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力推行“机器换人”战略,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机器人龙头企业,形成产业优势,打造工业机器人集聚区。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向重大平台、基地和园区集聚。

(四)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

加快东莞本土旅游业发展,强化“旅游富民”理念,深入挖掘莞香旅游资源,推广古迹游、水乡游、会展游、工业游等“十大旅游”。推进物流配送试点工作,鼓励整合商业流通、物流配送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为代表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创造条件争取升格为全国示范城市,加快把松山湖和莞城科技园等园区建设成具有国际水准、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全面落实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新协议,深化与港澳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与香港贸发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机构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推动莞港澳在跨境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打造、技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向纵深发展。

六、着力推进低碳绿色发展,建设现代生态都市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做好水乡经济区“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工作。强化制度刚性,确保已经作出承诺的企业按计划完成清退。完善激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早退补助,快退多补”的原则,鼓励引导“两高一低”企业尽早尽快退出市场。

(二)按时完成黄标车淘汰目标

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全市淘汰总数13.84万辆任务。积极采取补助鼓励、环保限行、政府示范、强制注销等手段,逐步扩大环保限行区域,实现全市2015年底禁行黄标车。

(三)加快电机改造工作

围绕电机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大力开发和推广高效电机产品,扩大高效电机市场份额。推广电机节能先进技术,加快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推广注塑机节能伺服技术改造。继续推进分阶段补贴刺激政策,有效刺激企业自主改造的主动性。

(四)加快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示范项目投资建设

认真落实《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按计划实施一批天然气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应用,进一步简化项目备案管理,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

(五)推进美丽幸福村建设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石马河等市内各大河道的综合整治,继续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大对受污染内涌河流区域的治理力度。利用“小山小湖”、边角闲置地块和景观岸线等,建成一批方便市民休闲活动社区公园,实现“显山露水”、“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特色。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积极创建黄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完善大岭山、银瓶山、大屏嶂等森林公园配套建设,构建蓝天碧水的宜居生活环境。

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一)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工作

继续深化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出台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根据供水成本和水资源费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镇街供水价格;推进重要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优化调整方案和轨道交通票价方案。

(三)着力解决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垃圾污水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有药品将实行零差价销售。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加快市人民医院分院、市儿童医院建设,努力提升东莞卫生学校办学层次,力争建成卫生职业学院。成立国有控股公交公司,整合跨镇公交资源,落实财政补贴政策,提高群众公交满意度。加强出租车行业承包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问题。加快麻涌、横沥等环保热电厂改造建设,全面解决增量垃圾焚烧处理问题,逐步推进存量垃圾集中处理。

(四)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工作;完善异地中考政策,取消民办学校小升初考试,推动90%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推进社保扩面征缴,争取将全市42万参保农村居民以及20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村居民一并纳入全省统筹。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努力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平安铃”安装项目,争取到2015年底前为5000名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家庭安装使用“平安铃”。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工。继续推动文化建设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启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开展“百千万”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层文化设施配套建设,着力提升文艺精品创作能力,积极引导文艺创作基地推出更多优秀作品。

(五)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全面推广使用“东莞市就业登记管理系统”,理顺异地务工人员登记失业的办理、审核程序,推动在莞异地务工人员实名制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评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和全方位指导,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