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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清远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业经六届第7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清远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第113次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动员大会的精神,推进我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照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三年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明确我市六大重点攻坚行动落实措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力争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走在粤东西北地区前列。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与广清帮扶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工业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广清帮扶契机,争取将广州的产业优惠政策,延伸到广清产业园,尤其是借助广州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基础,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形成跨区域的产业链条合作,带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推动工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

——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与广州产业体系衔接的先进制造产业链,培育发展“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建设工业发展载体,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全面推进工业领域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智能化与绿色化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坚持择优引进和低碳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末,我市按质按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工业进一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具有清远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稳步实现工业经济质的提升。

——工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387亿元增长到57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4%左右,实现增加值增量180亿元左右,其中南、中部县(市、区)实现增加值增量170亿元左右,“三连一阳”片区实现增加值增量10亿元左右;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市主要工业园区实现增加值增量69亿元。

——工业结构得到优化。到2017年末,全市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14.7%提高到16%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3.2%提高到3.7%以上;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发展优势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45家左右。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工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到2017年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的技术研发机构进一步增多;工业企业专利授权量从2014年的398件增长到530件,年均增长10%。

二、重点攻坚行动落实措施

(一)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强化工业转型升级新驱动。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3%,三年累计提高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达到83家,比2014年末增加23家左右。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1%;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达到67家。

——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2%;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达到75家。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13%;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达到83家。

3.重点任务

——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组建重点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重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支持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发展。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加快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依托行业领军企业、高水平大学,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联合产业化需求方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升集成创新能力。贯彻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进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动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启动工业转型升级新动力。

1.工作目标

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2015-2017年,全市三年累计引导29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17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92亿元以上,年均增速37%左右。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引导7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40家,完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22亿元以上,增速42%左右。

——2016年,引导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60家,完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30亿元以上,增速37%左右。

——2017年,引导1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70家,完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40亿元以上,增速34%左右。

3.重点任务

——以企业扩产增效拉动技术改造投入。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现扩产增效,重点支持用地少、消耗低、规模大、行业带动性强的优质技改项目,支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产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争取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规下转规上。深化产业链延伸,支持区域产业链进行整体技术改造,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作为标杆,推广行业先进适用技术,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以设备更新推进传统行业技术创新。鼓励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工业机器人装备应用,支持落实进口设备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开展以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为主要方式的重点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装备水平。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荐高新技术类企业做好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做好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借助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推进我市工业领域技改创新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以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行业技术水准。支持以下四类平台建设:一是研发设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研究开发、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支持为新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提供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检验检测与试验验证平台建设。支持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工艺、技术、产品、能力检验检测、试验验证、认证鉴定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三是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平台建设。支持提供节能降耗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服务的平台建设。四是其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现代物流、数据加工处理、电子商务、数据存储等信息服务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开展技术改造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按照省统一要求,构建全省技改投资监测系统,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撑格局。组织政银企技术改造项目对接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我市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清远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做强工业转型升级新载体。

1.工作目标

以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为重要抓手,以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对口帮扶为突破口,提升我市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完成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2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以上的任务目标。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8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02亿元,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3%以上。

——2016年,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93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30亿元,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6%以上。

——2017年,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71亿元,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以上。

3.重点任务

——启动新一轮扩容调整拉动项目固投。紧跟省产业转移政策调整,将高新区内已通过国家审核公告的开发区范围按程序纳入省产业园区管理。另外,按照集聚区享受省产业转移园政策精神,依托现有的四大省级园区,如广清产业园片区(含石角片区和莲湖片区)、佛冈片区、源潭片区、民族园片区、阳山七拱片区依托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华侨园片区依托佛山顺德(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英红园片区依托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太平片区依托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将各产业集聚区纳入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和数据统计范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

——以合作共建广清产业园为重要抓手。广清产业园是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更是广清两市产业合作的主要载体和重要引擎。加快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土地指标和规模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省产业园区扶持资金以及利用社会资金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和跟踪服务体系,推动前期签约基本具备动工条件项目的建设,包括加快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等的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投产或投入使用。立足项目支撑来促进园区建设,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产业园区工作的“牛鼻子”来抓,积极推行“全员招商”、“以商引商”、“靶向招商”。(广清产业园、清城区政府、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

——推动县(市、区)依托成熟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在广清两市层面上重点推进广清产业园平台基础上,加强广清产业园佛冈片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利用佛冈片区优越条件,充分调动工业企业投资积极性,加快完成园区规划、土地调整等前期共建准备工作,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筑巢引凤。加快推进连州市政府与荔湾区政府合作共建民族园片区、花都与清新共建广州花都(清新)汽配产业园工作,合作双方继续寻求更深层次的发展。另外,各县(市、区)抓紧利用原成熟产业园区基础开展合作,通过借鉴和吸收广州兄弟县(区)先进的经验和优势,大力发展自身产业,以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为抓手,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

——多措施推动产业园招商引资出成效。广清两市产业园区及招商部门充分利用一省、两市、两区等各级招商平台,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各行业协会、企业商会、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沟通,进行招商合作对接,构建多维招商网络,重点依托省级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利用产业园区现有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较高层次的产业体系,强化联合招商工作,确保项目引进的质量与效率,确保产业园经济可持续发展。(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

(四)加快工业投资步伐,注入工业转型升级新活力。

1.工作目标

2015-2017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620亿元,平均年增长23%左右。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完成工业投资165亿元,增速23%。

——2016年完成工业投资205亿元,增速24%。

——2017年完成工业投资250亿元,增速22%。

3.重点任务

——开展产业链招商。借助广清一体化契机,以我市五大重点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以现有资源优势为依托,围绕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气、生物医药、卫浴建材、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等方向,重点对接广州等珠三角区域的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从龙头到配套企业的产业链招商,推动制造业集聚发展。着力扶持推动优质企业项目实现增资扩产。(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广清对口帮扶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强化项目推进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业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用地指标适当向工业项目倾斜。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就业带动力强的项目,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研究项目用地的具体问题,协同解决项目用地瓶颈。二是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办证等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一批优质项目落地。三是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解决项目落地面临的交通、用电、用水等问题。四是加强园区医疗、教育、居住等生活配套服务。五是加强项目融资服务,协助企业解决发展面临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六是重点推动投资强度大、达产后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力争年内建成投产;推动已签约重点项目顺利动工建设;推进现有重点洽谈项目尽快签约。(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广清对口帮扶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

(五)创新实施工业领域“互联网+”行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助力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工作目标

三年累计培育100家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30家省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贯标评定企业9家,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企业300家,重点推动现有符合条件的18家工业企业智能化生产,重点发展与智能制造相关的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稀土材料等,提高智能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培育40家企业智能化改造。推动6家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生产;培育10家省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贯标评定企业3家,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企业100家。

——2016年培育30家以上企业智能化改造。推动6家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生产;培育10家省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贯标评定企业3家,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企业100家。

——2017年培育30家以上企业智能化改造。推动6家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生产;培育10家省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贯标评定企业3家,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企业100家。

3.重点任务

——以智能化改造促进“两化”融合。围绕制造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改造,推动有色金属、陶瓷、水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进行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实施以“机器换人”为主要手段的技术改造,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在材料、电子、家电、五金机械、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产业推广应用智能化制造技术,支持企业普及设计过程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和制造装备智能化。鼓励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信息化技术改造在各产业的推广,支持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方面的应用。推动我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将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技术、产品、业务、产业等各方面全面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机器换人”计划。以机械装备制造、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家电、五金、有色金属压延、塑料和化学制品、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水泥、陶瓷及碳酸钙、硅灰石“两矿”粉体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工业机器人发挥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使用首台(套)设备、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数控机床以及新型传感、嵌入式控制系统,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逐步推动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实施市、县两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引领“互联网+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树立行业示范标杆,提升企业智能化应用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与对标,依托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广东省两化融合评估服务平台,实现至少300家企业管理、数据在线填报、系统评分和辅助分析等功能,促进企业产品创新、质量保证、成本管控、用户响应、风险防范等核心竞争力加速提升。推动市、县两级基础条件好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贯标试点,实现至少30家企业通过国家和省贯标试点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新态势。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6%,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34万千瓦,推动2个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完成18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

——2015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32万千瓦。推动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建材、有色金属、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147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完成市级能源管理中心基础平台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2016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万千瓦。推动1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源潭工业园陶瓷生产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争取接入3-5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

——2017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万千瓦。推动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全市规模以上陶瓷、水泥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争取接入5-10家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

3.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全市有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石油炼制、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综合治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2015年在原有基础上,再推动1个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五大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进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通过国家项目扶持、建设产业基地、开展项目对接等方式,积极培育我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产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和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善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国有工业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支持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营造工业创新发展环境。落实省、市有关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完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立项、土地资源、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按照国家集约规定,高新区要建设一定规模的多层标准厂房,达到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容积率≥1.2的要求,争取使用省专项计划指标,用好用足政策。积极保障工业企业用地,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供应服务平台,建立工业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规划管控、纠纷调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三年攻坚战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争取省级财政的政策支持。2015-2017年,市级财政配套安排一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后补专项资金,支持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且完成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通过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的杠杆效应,进一步激活现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制定出台专项政策,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市金融局、市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工业人才支撑。统筹并制定实施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清远市高技能人才补贴(试点)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发挥工业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健全工业企业参与制度,联合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

(二)落实目标任务。市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2015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见附件2)。2016、2017年度目标,结合省下达目标任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于当年3月底前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将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开展跟踪服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月结束后8日内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上个月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6月中、12月中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落实行动实施方案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任务且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县(市、区)政府领导。

附件:1.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总表

2.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

3.2015年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4.2015年清远市在建、筹建工业企业项目情况表

5.2015年清远市重点行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分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