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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减免工业园区56项收费

为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市物价局进一步采取减负政策。对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内的生产性企业,在去年第一批减免37项收费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同意第二批减免涉及25个部门的56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培训和经营服务性收费18项),其中免收34项,降低收费标准22项,增强了各县(市、区)招商引资竞争力。

同时,物价局正积极争取省物价局的支持,继续扶持县域小水电发展,争取尽快解决县域小水电返送市电网价格偏低的问题。并加大整治农村电价力度,确保2007年前农村到户电价降至每千瓦时0.7元以下。

物价局提出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各县(市、区)均应在镇级设立价格监督站(业务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导),镇以下行政村聘请1—2名义务监督员协助镇价格监督站开展工作。主要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调查、反馈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价格矛盾。我市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建立,将形成县、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使价格管理工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从而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