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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24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可登录广东省经信网www.gdei.gov.cn查询),请按通知的要求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属地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并请于2018年3月12日前正式行文和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电子版)送市经信局(技术科联系电话:88992016,传真:88992039,邮箱:gdstjxjjsk@163.com)。以便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