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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活禽经营市场1—3月份实施临时性休市的公告(阳府告〔2018〕1号)

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4日,市相关部门对江城区的两个活禽经营市场进行禽类外环境污染状况监测,共采集标本60份,检出阳性标本19份,阳性率31.67%;采样两个活禽市场均检出阳性标本,市场阳性率为100%。为进一步加强H7N9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公众感染风险,根据《广东省活禽经营市场临时性休市指导性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H7N9疫情防控专家评估意见,决定对全市范围活禽经营市场(包括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市场)1-3月份实施调整临时性休市,休市时间为2018年1月27、28日2天,2—3月每月15—17日连续休市3天。

休市期间,全市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并要清空市场活禽存栏,做好活禽档口等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笼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如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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