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越秀特色人才高地建设,根据《越秀区集聚高端人才暂行办法》(越府办〔2017〕6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越秀区产业发展创新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
越秀区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包含产业紧缺人才和青年创客新星,2017年拟评选产业紧缺人才不超过50名和青年创客新星不超过8名。
二、组织实施
(一)2017年度产业紧缺人才的申报评审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017年度青年创客新星的申报评审由共青团越秀区委员会负责。
(二)具体申报时间、条件、材料、流程及相关待遇,参见相关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