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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通告(工信部装〔2017〕2号),为做好我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区域内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详见附件1)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并申报国家保费补贴资金,进一步推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

二、要按照《转发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工〔2016〕166号)要求(详见附件2),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我委(产业发展处),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三、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一式五份,申请表需附电子版文件,有关证明材料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